文化和旅游部近日发布《“十四五”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明确了时间表和路线图。
规划提出,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区域均衡发展。在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专项资金、人才技术等方面,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脱贫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坚持“一县一策”,推动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公共文化设施查漏补缺,进一步完善设施网络,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推动公共文化设施提档升级。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宗旨,以培育“五个认同”为目标,着眼于少数民族文化的创新发展,在民族地区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民族语言文字“双语”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鼓励和扶持民族文化产品创作生产。
规划提出,以文化繁荣助力乡村振兴。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按照有标准、有网络、有内容、有人才的要求,健全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县乡村公共文化设施、资源、组织体系等方面的优势,强化文明实践功能,推动与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融合发展。保护利用乡村传统文化,盘活乡村文化资源,重塑乡村文化生态。鼓励开展乡村节日民俗活动,举办“村晚”等群众广泛参与的文化活动。紧密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培育乡村网红,开展民族民俗文化旅游示范区建设试点,规划打造一批兼具教育性、艺术性、体验性的乡村旅游线路,推进乡村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
规划明确,要实施好一批城乡文化惠民工程,开展好民族民俗文化旅游示范区项目。修订、实施《民族民俗文化旅游示范区认定》国家标准,开展民族民俗文化旅游示范区建设试点,总结经验,逐步打造一批民族民俗文化旅游资源丰富、特色鲜明、旅游功能强的示范区域,助力乡村振兴。
规划提出,完善经费保障。通过中央和省级财政转移支付积极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脱贫地区及农村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编辑:程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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