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3年行动以来,云南省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形成。截至5月底,全省129011个自然村中,已有105228个自然村达到农村人居环境1档标准,占比为81.57%;708个传统村落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居全国第2位。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3年行动以建设“产业生态化、居住城镇化、风貌特色化、特征民族化、环境卫生化”的美丽宜居村庄为目标,以加强村庄规划管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厕所革命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为有效推动该项工作落地生效,省委、省政府成立了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州(市)、县(市、区)均成立了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的专门组织领导机构,为推进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目前,全省初步构建了涵盖农村“厕所革命”、垃圾污水治理、村庄规划等重点任务的政策体系,并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以县(市、区)为单位划分为3类,制定出台农村人居环境1档标准,将其纳入贫困退出标准和脱贫成果巩固要求等。
3年来,云南省农村厕所改造迈上新台阶。通过实施农村厕所革命3年行动计划,全省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公厕实现全覆盖;一类县无害化卫生户厕覆盖率达87.46%,较2018年提高18个百分点;二类县农村卫生户厕覆盖率达83%;三类县卫生厕所覆盖率稳步提升。建立农村改厕技术指导员制度,设置指导员1.94万名。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提高,“城乡一体化集中处理”和“源头减量就近处理”相结合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模式推广面不断扩大,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不断完善。截至目前,91%的乡镇镇区和92%的村庄对生活垃圾进行收集处理,录入国家信息系统非正规垃圾堆放点销号率达92.6%。其中一类县44个乡镇镇区、2500个以上村庄实现生活垃圾全收集全处理;二类县270个乡镇镇区、2万个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处理率达99%;三类县乡(镇)镇区、村庄生活垃圾乱堆乱放情况明显改善。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取得新成效。截至目前,全省共完成3416个行政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占“十三五”任务数的87.25%。62%的乡镇镇区对生活污水进行收集处理,27.8%的行政村有污水处理设施,92%的自然村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管控。
截至目前,全省共完成65个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与审查,占比为50.38%。1700个省级规划建设示范村、2033个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新村和615个中国传统村落的档案建立及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审查和上报。开展47个古茶山(树)资源周边村庄规划编制。90.54%的行政村已完成村庄规划编制。全省村庄清洁行动持续开展,清理农村生活垃圾178.6万吨,清理村内沟塘淤泥88.4万吨,清理村内残垣断壁18.1万处,94.98%的自然村闲置土地得到绿化,村容村貌明显改善。河湖“清四乱”行动有序推进,摸底排查“四乱”问题1828件,销号处理1781件、销号率97.43%。
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基础设施改善等实现新提升。澄江市、大理市、腾冲市、石屏县被列为国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澄江市、宾川县、大姚县、弥勒市被列为国家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安宁市、澄江市被确定为全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明显激励县;评定了664个美丽村庄,其中省级87个、州(市)级211个、县级366个。创建国家级农村人居环境示范县3个、省级示范县23个、省级示范村300个,涌现出一批如临沧鲜花盛开的村庄、普洱民族特色村庄、红河农旅融合村庄、腾冲“五美一最”村庄等不同类型、不同水平,有亮点、可复制的美丽宜居乡村。
(编辑:马永)最新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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