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开辟“中国之治”新境界的战略目标和任务,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和长远出发,深刻回答了“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的重大政治问题,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瞻远瞩的战略眼光和强烈的历史担当,充分反映了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对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开辟“中国之治”新境界,是不断为逐梦新征程凝聚强大力量的需要。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日新月异相匹配,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已然成为新的时代课题。面对发展中面临的一系列新问题,只有制度才是破题之钥、治理之基。向着国家治理现代化奋进,就是要更好地适应时代变化、顺应人民期盼,以更加科学完备的制度实现“立治有体,施治有序”。只有不断打破束缚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机制弊端,在与时俱进中让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才能更加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才能进一步提高。从形成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看,我国社会主义实践的前半程已经走过了,前半程我们的主要历史任务是建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并在这个基础上进行改革。后半程,我们的主要历史任务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为人民幸福安康、为社会和谐稳定、为国家长治久安提供一整套更完备、更稳定、更管用的制度体系。
开辟“中国之治”新境界,要毫不动摇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个最大优势。“中国之治”的本质是“制度之治”,根本在于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关键在于把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具有13个方面的显著优势,但首先必须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健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必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坚持改革创新,突出坚持和完善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保证。
开辟“中国之治”新境界,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确保各项制度设计充分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只有深深植根于人民之中,我国国家制度才能够有效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凝聚人民智慧,万众一心推进“中国之治”。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使各方面制度和国家治理更好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确保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开辟“中国之治”新境界,要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在新中国成立70年来的实践探索中逐步形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为当代中国发展进步提供了根本保障。改革发展稳定离不开法治护航,百姓平安福祉要靠法治守卫。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加快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开辟“中国之治”新境界,要坚持和完善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当今世界正经历着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一轮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就在眼前。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和平国际环境和良好外部条件。必须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高举和平、发展、合作、共赢旗帜,坚定不移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坚定不移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中国之治”立足于中华五千年文明史与新中国成立七十年实践的有机统一,将“传统中国”“现代中国”与世界有机连接起来。“中国之治”的巨大优越性、强大生命力,必将为世界贡献智慧、提供新的治理模式。
(作者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党校教授)
(编辑:闫若之)最新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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