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为统领,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深入持久开展创建工作,开启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新篇章。
一是以强化政治引领为核心。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实行示范区建设“一把手工程”,切实履行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职责,制订《关于开展基层党建与民族团结进步“双推进”的实施意见》。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和述职内容,纳入党建考核重点,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规划、同部署、同考核、同落实。
二是以夯实发展根基为基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依靠各族干部群众,着力打好“三大攻坚战”,扎实打造“三张牌”,突出抓好“四件大事”,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和民生改善、扶贫攻坚、绿色发展紧密结合,明确了示范区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决不让一个地区、一个民族、一个少数民族群众在脱贫攻坚同步小康进程中掉队”的重要指示,举全州之力打赢打好脱贫攻坚这场“硬仗”。通过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努力使民生工作成为开创经济发展新格局、社会建设新境界、民族团结进步新局面的重要抓手,让各族人民共同享有融入时代、参与发展、得到进步、实现梦想的机会。
三是以筑牢精神家园为目标。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不懈地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繁荣各民族文化。坚持“基础在工作、宣传来提升”,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纳入全州宣传工作的重点,纳入州人大常委会、州政协专题调研内容。引导各族群众更加自觉地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心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紧紧贴在一起,手足相亲、守望相助,凝聚起推动大理州长足发展和长治久安的强大合力。涌现出了大理古生村“记得住乡愁”、漾濞高发村新“五朵金花”、祥云自羌朗“农耕文化的缩影”、宾川尼萨村“幸福之村”、南涧县狗街村“吹起芦笙、弹起三弦”、巍山县琢木郎村“世外桃源”、云龙宝丰村“舞动云龙团结如火”、洱源郑家庄“民族团结一家亲”、剑川桑岭村“我们都是啊福佳”、鹤庆响水河村“美丽乡村”等一大批民族团结进步的示范典型和少数民族特色村寨。
四是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不断建立完善有利于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体制和机制,建立党政一把手牵头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领导机制、督促检查机制、考核机制,成立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和示范区建设专家咨询小组,出台《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巩固提升意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动态管理办法》、提出“培育民族团结进步文化”概念、大理白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评估指标。把民族团结进步的理念融入各部门各行业各领域之中,体现在群众生活之中,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激发群众内生动力,让群众选题、让群众阅题、让群众评分、让群众共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配合、全社会通力合作”的工作格局。
五是以健全地方法规为保障。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办法》,依法保障各民族合法权益,先后制定颁布《大理白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等14个单行条例,巍山、南涧、漾濞3个民族自治县分别制定和颁布了自治县条例,10个单行条例。推进“政治、法治、德治、自治、智治”五治融合。用法治保障全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向前发展,依法协调民族关系,依法治理民族事务,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编辑:李华)最新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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