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省民族宗教委在认真总结第一轮“十百千万工程”(2013—2015年)的基础上,制定实施《云南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创建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以下简称第二轮“十百千万工程”),在全省范围内选择创建10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100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民族特色乡镇)、1000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民族特色村、示范社区)、10000户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户(在示范村、特色村和示范社区中选择创建),继续打造一大批类型多样、各具特色、具有标杆性的示范典型,创造可复制、能推广的经验,推动示范区建设形成以点串线、以线连片、以片带面创建格局,助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全面脱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
为全面总结第二轮“十百千万工程”实施情况,省民族宗教委于2019年7月启动了第二轮“十百千万工程”总结评估工作,
分批深入到全省12个州市32个县(市、区),对54个示范点开展现场评估总结工作,发放《群众满意度问卷调查表》451份,综合满意度达到94.51%。
据不完全统计,2016—2018年第二轮“十百千万工程”共投入各类资金约163亿元,其中:投入中央和省级民族专项资金19.93亿元,州市专项支持约0.79亿元,整合各级各部门资金约142.28亿元,实际实施了10个示范县、101个示范乡镇(特色乡镇)、1461个示范村(特色村、社区)和3.71万户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户建设,对示范点的基础设施、特色产业、社会事业等进行扶持。
通过三年的努力,打造了一批民居有特色、产业强、环境好、民富村美人和谐的示范村镇,大部分示范点建设达到了示范引领的目标和作用,群众增收产业基础进一步得到了夯实,群众生活水平得到显著改善,自我发展的能力明显得到提高,民族团结和边疆繁荣稳定的良好局面进一步稳固,各族人民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明显增强,涌现出一大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典型和模范。以“十百千万工程”为抓手,推动脱贫攻坚和示范区建设“双融合、双促进”;坚持规划先行、因地制宜、分类举措,明确“率先发展、全面小康”“精准脱贫、跨越发展”“突出特色、融合发展”三种类型示范点创建目标等做法,为第三轮“十百千万工程”的实施积累了经验,示范创建工程成为示范区建设的有力抓手和民心工程,深受各族干部群众的欢迎和好评。
(编辑:李华)最新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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