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为我们做好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我们将深入学习领会讲话精神,切实抓好贯彻落实,扎实推进重庆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让各族人民在巴渝大地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共建美好家园、共创美好未来。
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确保重庆民族工作始终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正确方向前进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就民族工作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推动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了新的历史性成就。“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是新时代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生动写照,也是新时代民族工作创新推进的鲜明特征。
重庆市委常委会在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重要讲话精神时强调,要深刻领会把握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辉煌成就、宝贵经验、基本形势和总体要求,深刻领会把握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巨大优势,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为基础性事业抓紧抓好,不断凝聚各民族团结拼搏的强大力量。要坚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正确政治方向,加快推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共同构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积极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不断提高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的水平,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推动新时代重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迈上新台阶。
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确保实现全面小康和现代化征程中少数民族一个都不能少、一个都不能掉队
没有民族地区的全面小康和现代化,就没有全国的全面小康和现代化。我们将立足民族工作部门本职,按照中央和市委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统一部署,抓住“发展”这个牛鼻子,用钉钉子的精神助推民族地区脱贫攻坚,确保到2020年民族地区与全市同步实现全面小康。
一是强化监督检查。积极发挥市委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作用,对市委、市政府关于民族地区重大基础设施、财税、金融、教育、文化、卫生、生态补偿等特殊扶持政策,加大协调、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各项优惠政策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二是坚持精准施策。聚焦渝东南5个民族区县和14个民族乡,着眼少数民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建设一批便民路、便民桥、灌溉水渠、饮水工程、村民活动广场等设施,加大对民族地区乡镇和村社学校、卫生院等社会事业的支持力度,让少数民族群众同等享受社会公共服务,提高各族群众的获得感。
三是推进乡村振兴。紧密结合乡村振兴战略,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大力推进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保护与发展,在民族地区每个区县按4A级景区标准重点支持建设1-3个项目。挖掘和整理优秀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支持特色村镇发展民族民俗文化、绿色生态等特色产业,建设一乡一品、一村一特,促进特色村镇建设与乡村旅游融合发展。
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不断夯实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基层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各族群众中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牢固树立正确的祖国观、民族观、文化观、历史观,对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至关重要。我们将切实巩固18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和4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创建成果,充分发挥其功能作用,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是开展宣传教育。广泛宣传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在学校开展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教育,宣传展示民族地区改革发展和脱贫攻坚成就,让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连队、进宗教活动场所。坚持每年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活动,通过知识竞赛、文艺表演、演讲、征文、图片展览等形式,不断丰富活动内涵。
二是举办系列活动。结合本地区民族传统风俗和教育、文化、体育等经常性活动,举办具有民族特色、体现民族团结、展示美好生活的县庆乡庆、传统节日、区域文体等活动,调动广大群众共同参与。
三是建设示范典型。在整体推进的基础上,各种类型重点建设一至两个具有特色的亮点,再建成一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表彰,培养和树立一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典型,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不断夯实重庆各民族和衷共济、和睦相处、和谐发展的良好基础。
依法保障各民族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的水平,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坚持一视同仁、一断于法,依法妥善处理涉民族因素的案事件,保证各民族公民平等享有权利、平等履行义务,确保民族事务治理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深入推进嵌入式社区治理,以维护民族团结为目标,强化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让城市更好接纳少数民族群众,让少数民族群众更好融入城市,增进团结、凝聚人心。
一是健全完善服务管理工作机制。发挥城市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管理协调小组积极作用,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逐步形成党政重视、部门协调、上下联动的服务管理格局。深化党政领导干部联系来渝少数民族群众制度,建立走访、联谊、帮扶机制,以心交心,增进了解,形成共识。
二是加强对城市少数民族同胞的教育引导。从夯实基层基础、排查矛盾纠纷、加强务工经商管理、妥善处理案事件、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等5个方面入手,强化政策法规宣传、部门协作、应急处置等工作。
三是坚持同城待遇、同步发展。切实做好就业、经商、教育、医疗、居住、维权等服务工作,逐步改善经营条件、转变经营方式,推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高校少数民族学生教育服务管理工作、新疆籍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等政策文件落到实处。
四是依法妥善处置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坚持预防为主,早发现早处置,既要坚持依法处理,又要注重方式方法,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坚决维护全市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编辑:李华)最新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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