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集中财力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云南省在协调机制建设、聚合财政扶贫力量、加大财政资金筹措投入、整合资金质量、强化制度保障、促进调研培训、审核年度方案、督查资金效能上下功夫,有效解决涉农资金来源渠道杂、管理部门多、资金使用散的问题,2016年以来,4年累计筹措整合资金超1400亿元,确保有足够的“真金白银”支持脱贫攻坚。
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是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的一项重要举措,是集中财力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制度安排。在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云南省设立了云南省贫困县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推进协调组,协调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协调联动工作,在协调机制建设上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省财政厅按照“尽锐出战”的原则,抽调16名精兵强将组成厅脱贫攻坚工作专班,明晰任务分工,加强扶贫政策研究,强化扶贫资金监管,协调推进各处室扶贫工作,聚合起省内财政扶贫的专业力量,确保财政支持脱贫攻坚措施落到实处。
为了提高资金整合质量,破除整合过程中的体制机制障碍,针对贫困县整合工作中存在的“不能整”“不敢整”“难落实”等问题,云南省印发了《关于推进财政涉农资金省级源头整合支持贫困县脱贫攻坚的意见》,从省级源头开展实质性整合,要求涉农资金按照60%的扶贫因素、40%的行业因素进行分配,推动资金和项目向贫困程度最深、脱贫攻坚任务最重、工作最扎实的地区倾斜。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中央和省级财政涉农资金,指标统一划转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处,以省财政厅“云财整合”文号切块下达,淡化部门色彩。统一涉农资金列支方式,中央资金根据财政部文件列支相应预算科目,省级资金统一列“21305扶贫”预算科目。涉农资金按年度算账,切实保障贫困县资金增幅不低于全省平均增幅。资金直接分配到县级,充分赋予贫困县管理自主权,提高整合效果。同时,印发《中央和省级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分配下达细则》《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操作指南》《贫困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使用范围负面清单》等规范性文件,在制度措施保障上下功夫,对涉农资金的下达环节,年度方案编制及调整、整合资金项目实施、账务管理等方面指导贫困县规范操作,明确涉农整合资金不得使用的范围,既体现资金使用权下放的要求,又实现了涉农资金“既能打酱油也可以买醋”。
此外,还通过举办财政系统贫困县整合涉农资金政策业务培训班,涉农资金使用管理调研等方式,在专业培训调研上下功夫,推动整合机制落实,加快支出进度;通过对全省88个贫困县上报的2019年年初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方案进行联合审核,在年度方案审核上下功夫,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切实解决“钱等项目”问题,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委托第三方对全省88个贫困县开展了整合资金专项检查,在监督检查整治上下功夫,确保资金安全高效。
为了提升资金的扶贫保障能力,2016年以来,云南省在持续加大财政资金的筹措投入上下功夫,省级专项扶贫资金从2016年的28.15亿元增加至2019年的62.96亿元,增长2.24倍,年均增长30.78%。同时,积极筹措各项涉农整合资金,截至2019年9月底,已下达88个贫困县中央和省级涉农资金(含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共计471.18亿元,4年来,累计筹措整合资金超1400亿元支持脱贫攻坚。
(编辑:程艳)最新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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