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省发展和改革委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为基础性事业抓紧抓好,切实加快民族地区发展步伐,提高民族地区发展质量,改善民族地区民生保障。
2019年上半年,8个民族自治州生产总值平均增速为9.9%,较全省高0.7个百分点;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平均增速20.9%,较全省高10个百分点;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增速15.7%,较全省高6.6个百分点;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平均增速10.9%,较全省高6.8个百分点。
自觉把示范区建设纳入全省各项宏观政策和规划中认真谋划。争取将民族地区的重大项目、重大工程和重大政策纳入国家和省里的相关规划,给予倾斜支持,提高民族地区发展在国家战略中的地位和作用。精准对接国家投资方向,积极为民族地区重大项目争取国家更大支持。近3年来,共争取到国家专项建设基金329.7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136.91亿元,倾斜支持8个民族自治州和自治州以外的20个民族自治县。同时,积极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争取到国家绿色债券20亿元,可续期债券20亿元,为示范区持续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扎实推动民族地区精准脱贫和易地扶贫搬迁。按照中央“两不愁三保障”脱贫要求,进一步完善易地扶贫搬迁有关政策,搬迁任务优先向迪庆、怒江等深度贫困民族地区倾斜。将民族地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05388人全部纳入易地扶贫搬迁任务,下达易地扶贫搬迁资金235亿元。目前,2016年至2018年建设任务已全面完成,2019年任务23401套住房全面开工,开工率100%。
努力破解民族地区基础设施瓶颈,推动民族地区“五网”基础设施建设。培育壮大民族地区特色产业,推动八大重点产业的重大项目和产业园区向民族地区布局,推进民族地区高原特色优势产业提质增效,围绕打造“三张牌”发力。大力推进民族地区开放发展。稳步推进民族地区生态文明建设,倾斜支持民族地区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石漠化综合治理等生态建设重点工程。
(编辑:李华)最新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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