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了解到,截至2018年底,内蒙古已建成农村集中式和分散式供水工程93万多处,解决了1820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困难问题。同时,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实现全覆盖,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1%。
除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外,内蒙古的水灾水患也得到有效防治。据了解,内蒙古已初步形成了以堤防、水库、蓄(滞)洪区为主的防洪工程体系以及防洪调度、抢险、抗灾等防护体系。防洪标准由5至20年一遇提高到20至50年一遇,黄河防洪标准提高到30至50年一遇。
此外,为了切实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内蒙古先后实施了跨盟市水权转让试点、灌区节水改造、节水型社会建设等涉及农业、工业、生活节水的多项举措。通过实施河湖连通、生态补水、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等工程,累计向乌梁素海补水19亿立方米,向呼伦湖补水近88亿立方米,向岱海补水400多万立方米,东居延海实现连续15年不干涸,全区水土流失治理面积累计达到1408.86万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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