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已建立各类自然保护地139个自然保护地总面积约25万平方公里 占全省国土总面积35%
来源: 发布日期:2019-09-06浏览(10)人次 投稿收藏

    记者从省林草局了解到,据不完全统计,我省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总面积约25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35%,这些自然保护地广泛分布于三江源地区、青海湖流域、祁连山地区、柴达木盆地、湟水流域,涵盖我省五大重点生态功能区,涉及野生动植物、湿地等多个类型。

    青海是长江、黄河、澜沧江的发源地,被誉为“中华水塔”,独特的生态环境造就了世界上高海拔地区独一无二的生态系统,是世界上高海拔地区生物多样性、物种多样性、基因多样性、遗传多样性最集中的地区,是国家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目前,我省已建立各类自然保护地139个,特别是启动实施三江源、祁连山两个国家公园体制试点,为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打下基础。2018年年底,国家林草局将我省列为全国首个国家公园示范省,为创新生态保护体制机制,强化生态保护建设提供了难得的机遇。

    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建设为野生动物提供了良好的栖息环境,雪豹、藏野驴、藏羚羊等为代表的青藏高原珍稀野生动物种群数量逐年增加。调查数据显示,我省陆生脊椎动物有499种,占全国数量的10.26%,其中,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22种,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63种,省级重点保护动物35种。

    野生动物是大自然的一员,它们的生活依赖茂密的森林、沼泽地和草地等。令人欣喜的是,目前,我省约368万公顷天然林、496万公顷国家级公益林、814.36万公顷湿地得到有效保护。其中,湿地资源全国第一,全省有青海湖鸟岛、扎陵湖、鄂陵湖3处国际重要湿地,17处国家重要湿地,19处国家湿地公园,1处省级湿地公园,32处省级重要湿地,成为全国名副其实的湿地资源大省。

    湿地公园是国家湿地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改善区域生态状况,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值得一提的是,我省在集中保护国家湿地公园生态环境的基础上,依托森林、湿地、自然保护区和国有林场,适时发展生态旅游,实现生态美、产业强、百姓富的局面。目前,我省稳步推进湿地保护恢复工程和湿地公园建设,巩固提升全国湿地面积第一省的生态地位。

    随着各生态系统类型变化趋于稳定,我省水域和湿地面积逐年增加,湿地生态环境转好,森林面积减少趋势得到遏制,草地植被覆盖率有所增加,代表性野生动物种群数量增加,提供给野生动物的食物和活动空间得到有效改善。野生动植物数量的逐步恢复和增加,为维持和改善生态环境发挥了关键作用。

(编辑:张世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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