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据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消息,为进一步推动迪庆藏医药事业的发展,满足各族群众多层次的藏医药需要,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藏医药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18年12月28日经迪庆藏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2019年5月16日经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于2019年9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出台,标志着迪庆藏医药保护管理工作纳入了规范化、法治化轨道。(迪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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