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丽70年 民族工作大发展】新疆:凝心聚力实现总目标
来源: 何成钢 发布日期:2019-07-27浏览(10)人次 投稿收藏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下辖5个自治州、6个自治县、42个民族乡,是全国唯一一个三级自治机构俱全的自治区。1949年新疆和平解放以来,党的民族政策在新疆的伟大实践结出了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经济繁荣的累累硕果。

  党的十八大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治疆方略,聚焦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着力推动党的民族政策贯彻落实,坚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以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根本途径,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得到进一步巩固加强,新疆社会大局稳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一、新疆各族人民沐浴着党的民族政策的光辉一路前行

  1949年9月25日,新疆和平解放。当年10月,中共中央新疆分局成立,经过民主协商,12月新疆省人民政府建立。同月设立了新疆省人民政府民族事务委员会。1954年,新疆建立了5个自治州、6个自治县。1955年10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1955年12月,国务院批准建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委员会民族宗教事务工作处的方案。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实行,极大地激发了各族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的热情。1957年,新疆完成了社会主义改造任务,各族人民空前团结,取得了各项建设事业的巨大成功。

  在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过程中,党中央高度重视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1949年11月,毛泽东在《对西北少数民族工作指示》中指出:“要彻底解决民族问题,完全孤立民族反动派,没有大批从少数民族出身的共产主义干部,是不可能的。”这一指示是新中国成立后少数民族干部工作的重要指导方针。根据这一方针,新疆结合形势发展的要求,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新疆和平解放时,少数民族干部仅3000余人,到1955年少数民族干部达到4.6万余人。少数民族干部的成长是党的民族政策的生动体现。同时,他们也成为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政策的骨干。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进入了改革开放的历史新时期。新疆民族工作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有了新的重大发展。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一系列战略决策部署,坚持把新疆的民族问题放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进程中去解决,把民族团结工作融入到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团结带领全疆各族人民开拓进取,使新疆的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取得了前所未有的辉煌成就。

  二、开启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征程

  发展巩固民族团结是新疆发展繁荣的前提。新中国成立70年来,新疆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不断得到巩固和发展,“三个离不开”思想深入人心。

  坚持召开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大会。自治区坚持5年召开一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大会,地州每3年召开一次,县市每两年召开一次。通过开展表彰活动,评选表彰一批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和个人,先后涌现出了庄仕华、阿力木江·哈力克、尤良英等一批民族团结模范人物典型。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先后召开7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目前,新疆共有国家级、自治区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1304个,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2272人。自治区每年坚持组织30余名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代表赴内地省市进行参观考察学习,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使各族干部群众学有方向、赶有目标,在全社会形成了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锐意进取、建设美好家园的浓厚氛围和良好环境。

  坚持不懈地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从1983年起,每年5月被定为新疆的“民族团结教育月”,连续几十年持续开展,以月促年,推动民族团结教育不断深入发展。

  三、新时代新疆民族工作继往开来

  坚持把民族工作纳入法治轨道。自治区制定出台一系列地方性法规,涉及政权建设、经济管理、资源保护、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社会治安、民族团结等各个方面。同时,加强对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保障各项法律法规落到实处。自治区颁布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条例》,在法律上保障少数民族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的自由和权利。全区共有12家图书、电子音像出版单位,以汉、维吾尔、哈萨克、蒙古、柯尔克孜、锡伯等6种文字出版发行各类出版物。目前,全区共有省级少数民族语种广播5套、电视5套,开办地(州、市)级少数民族语种广播15套、电视13套。

  切实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自治区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法规,充分尊重少数民族饮食、婚姻、丧葬、节庆等方面的习俗,少数民族重大节日成为全区法定公众假日。建立健全民族工作法律法规体系,提升民族事务治理现代化水平。自治区颁布实施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自治区民委会同自治区公安厅制定印发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民民族成分登记管理实施细则》,加强和规范了公民民族成分登记管理工作,推动了全区公民民族成分登记管理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取得了一定成效。加强对《民族区域自治法》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保障了各民族当家作主的权利,维护了各民族的合法权益。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新纠纷。建立和完善影响民族团结的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化解机制,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和完善民族关系预警机制,及时发现潜在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党的民族政策,防止出现伤害民族感情、破坏民族团结、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坚决防止和纠正违反党的民族政策的行为,确保党的民族政策落到实处。

  坚持新发展理念,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乡村振兴战略和旅游产业发展,保持社会大局稳定和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扎实推进以就业、教育、医疗、社保等为重点的“九项惠民工程”,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0%以上和对口援疆资金的80%以上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民生福祉。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全面落实“六个精准”,着力推进“七个一批”“三个加大力度”,改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聚焦南疆深度贫困县(市),统筹各方力量,加大政策倾斜,持续精准推进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深化对口支援和帮扶、定点扶贫,积极引导援疆省市企业吸纳新疆籍少数民族群众就业。持续实施南疆四地州(喀什地区、和田地区、阿克苏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3年10万人转移就业计划,深度贫困家庭劳动力有组织稳定转移就业7.5万人。落实兴边富民行动“十三五”规划,加大对10个边境地(州、市)、34个边境县(市)的支持力度,增强自我发展能力,促进边境地区和谐稳定。健全完善少数民族服务管理中心、流动人口工作站,为少数民族在子女入学、职业介绍、租赁房屋等方面提供服务,深受广大群众欢迎和赞誉。

  发展少数民族文化教育。保护和发展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建成了新疆艺术剧院,支持推动话剧、歌舞、歌剧、木卡姆、民乐等艺术表演团体发展。地州县(市)已建成公共图书馆107座,文化馆119个,文化站1183个,村级文化服务中心9000个。其中,南疆四地州4151个行政村、社区的文化室已经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全疆有各级文物保护机构189个,文物保护网络基本建成。截至2017年,新疆有文物点9542处,其中世界文化遗产6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13处、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558处。加强少数民族古籍的搜集整理工作。截至2018年年底,自治区少数民族古籍办收藏书籍类古籍11544本(部)。

  卫生健康事业取得重大进展。1955年,新疆仅有集中在部分城镇的医院54所,病床696张,卫生人员534名,其中医生仅18名。各种传染病、地方病肆虐流行。截至2018年底,新疆建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55万个,床位12.9万张,卫生技术人员队伍15.2万人;人民健康水平持续提高,人均期望寿命提高到73.6岁。

  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认真贯彻《新疆维吾尔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把民族团结教育纳入法治教育全过程、公民道德教育全过程、国民教育全过程、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建立健全民族团结教育长效机制,实现民族团结教育常态化。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宗教观,不断增强“五个认同”,进一步增强“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互相离不开”的思想,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促进民族团结、共建美好家园上来。

  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坚持抓基层,强基础,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宗教活动场所、进军警营、进团场连队、进景区、进窗口单位,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地、市)示范县市、示范乡镇、示范村(社区)示范机关、示范企业、示范学校、示范宗教活动场所、示范景区、示范窗口创建工作。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活动,广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人物典型事迹,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学习模范、宣传模范、争当模范的社会氛围。截至目前,昌吉回族自治州、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阿勒泰地区、吐鲁番市、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6个州(地、市),先后被国家民委正式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州(地、市),50个单位被国家民委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12个单位被国家民委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

  广泛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活动。常态化开展民族团结“结亲周”活动,各级干部职工与结对认亲户同吃、同住、同学习、同劳动,精心细致做好群众工作。各部门各单位坚持每月、学校每周开展1次民族团结联谊活动,促进各族干部职工之间交往交流交融。全区112多万干部职工与169多万户基层各族群众家庭结对认亲,实现与贫困户结对认亲全覆盖,有效解决了做好民族团结工作的抓手和载体问题,搭建了交往交流交融的平台,打通了加强民族团结的“最后一公里”,凝聚了人心、汇聚了力量,夯实了实现总目标的根基,形成了“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强大正能量。

  构建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疆的问题,最难最长远的还是民族团结问题。自治区结合实际,以城乡社区为平台,从居住生活、工作学习、文化娱乐等日常环节入手,通过城市规划建设、政策激励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易地扶贫搬迁等途径,积极营造各民族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确保优质教育资源向各民族嵌入式居住的示范社区倾斜。推进幼儿园、中小学、大中专院校民汉学生混合编班、混合住宿、混合编队、混合组团,让各民族学生学习在一起、生活在一起、活动在一起、成长在一起,推进交往交流交融。

  当前,新疆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民族团结、宗教和谐、民生改善,各级党委和政府认真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民族团结的氛围日益浓厚,各民族干部群众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越来越强,我们坚信新疆的明天会更加美好,民族团结进步之花一定常开长盛!

  (作者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委党组书记)

(编辑: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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