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新疆发文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来源:中国民族报 发布日期:2024-01-06浏览(10)人次 投稿收藏

  近日,内蒙古、新疆先后审议通过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文件、决定,引领和推动民族地区将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融入各项工作中,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各族干部群众的生活,成为行为准则和日常习惯。

  2023年12月26日,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措施》共28条,明确了贯彻落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的责任部门,分别对学习教育和宣传阐释工作,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以及党内法规梳理清理和审核审查,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规划及相关项目、资金审核把关,理论研究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北疆文化品牌打造,风险隐患防范化解和教育、富民、兴边、双拥等方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工作提出要求。

  据介绍,《措施》是一个具有引领性作用、可具体操作、能细化落实的文件,注重从责任和机制上作出部署,力求把责任主体和工作机制明确下来,解决好谁来干、干什么、怎么干的问题,进一步推动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工作走深走实。

  1月3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该《决定》于2023年12月22日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旨在统筹优化各类宣传教育资源,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融入办学治校、教书育人全过程,贯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各方面,有形有感有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着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决定》指出,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引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把有利于强化中华民族共同性、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各项工作的首要衡量标准。引导各族人民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以团结奋进的精神状态,积极投身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新疆实践。

  《决定》明确,全面落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重点任务。构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常态化机制,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干部教育、党员教育、国民教育体系,做好社会宣传教育。坚定推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统筹协调学校教育与社会普及,全面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质量和水平,提高各族群众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和能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促进各族群众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

  《决定》明确,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应当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主管部门统筹协调、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纳入考核考评、专项检查督查,纳入文明创建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评估。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加强对《决定》实施情况的监督,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贡献力量。

(编辑:马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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