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出台“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桂在行动”实施方案
来源:国家民委网站 发布日期:2022-10-29浏览(10)人次 投稿收藏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统战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民宗委、自治区教育厅、共青团广西区委共同制定出台《“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桂在行动”实施方案》,到“十四五”末,全区普遍开展各族青少年跨区域或区域内双向流动活动,基本实现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主要任务包含4大类、9个方面的主题交流活动。

  一是深入开展各族青少年主题交流活动。开展夏(冬)令营活动。依托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机制,建立各族青少年跨区域或区域内双向交流合作机制,共同办好省际间或跨区域间各族青少年学生主题夏(冬)令营活动。打造实践和交流基地。在全区创建 100 家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基地和青少年交流基地,进一步突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内涵。建成易地搬迁安置点的校外少先队组织示范点10个以上。开展主题交流活动。组织动员社会工作者和青年志愿者,充分发挥他们在交流活动中的教育引导作用。

  二是深入开展各族青少年社会实践交流活动。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每年组织一批大学生社会实践团队深入基层开展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社会实践大调研活动。开展社会实践交流活动。组织各类院校的各族学生参加“民族团结我践行”“中华民族一家亲”等社会实践交流活动。

  三是深入开展各族青少年志愿服务交流活动。开展志愿服务交流活动。广泛开展彰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广大青少年投身乡村振兴、环境保护、文化传承、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等志愿服务。深入开展民族地区乡村振兴“领头雁”计划,建立50000人以上规模的“千乡万村好青年”人才库。打造志愿交流服务特色项目。培树一批促进各族青少年团结交融的志愿服务组织和社会公益项目,支持学校开展符合不同学生特点、各族学生乐于参与的志愿服务活动,办好“石榴花开新征程”青少年中华传统文化交流活动和“石榴花开成长路”等活动。

  四是深入开展各族青少年“手拉手、结对子”帮扶交流活动。开展“手拉手”交流活动。建立健全城市、学校、家庭、班级、教师、学生等多层次多形式交流合作机制,持续办好跨区域“石榴花开一家亲”“书信手拉手”等交流活动,组织全区各地 10000 名中小学生与边境地区青少年“结对子”,深化东西部学校对口支援,深入开展“千校手拉手”交流活动,通过“小手拉大手”带动更多家庭参与各族青少年交流活动。加强高校学生交流培养。依托东中西部高校协作,加强高校学生交流培养,支持更多广西学生到东中部高水平大学学习,支持更多新疆、西藏等民族地区大学毕业生到广西实习,开展就业创业交流培训,帮助各族青年更新就业观念,提高就业创业技能,引导联合创业、互嵌发展。

  为确保“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桂在行动”有形有感有效,方案明确了五个方面的保障措施。一是成立“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桂在行动”协调小组。二是明确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三是支持引导市场主体和社会组织参与推动各族青少年交流,引领青少年交流工作高质量发展,号召广西各界积极参与“百千万”行动。四是开展试点项目建设,全区设立10个项目,鼓励各设区市共同开展试点工作。将“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桂在行动”纳入粤桂帮扶协作工作规划、年度重点任务和对口支援依据规划在年度任务,项目资金予以倾斜。加大对少数民族聚居区、边境地区跨区域交流的支持力度。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和创建活动评选向“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桂在行动”倾斜。五是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大力宣传各族青少年交往交流交融的重大意义和显著成效,推动形成典型引路、比学赶超的良好风尚。创新宣传方式,大力推进全媒体传播,推出系列宣传报道和文宣产品,实现线上线下全覆盖。

(编辑:马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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