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超文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是湖北省唯一的少数民族自治州,民族宗教工作在全州大局中地位特殊、十分重要。我们要深刻认识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意义,以新一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为契机,推动恩施州民族宗教工作再上新台阶。
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是党和国家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一项举措。“十三五”期间,我们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取得丰硕成果,恩施州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州”,全州8县市相继创建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市,在全国30个自治州中率先实现全域创建。
根据国家民委《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命名办法》的动态管理要求,命名单位5年期满需重新申报,没有示范性,就要摘牌。今年,恩施州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州”5年期满,要重新申报命名。我们要继续锚定走在30个自治州前列的目标,巩固提升全域创建成果,高水平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决不能牌子到手、创建到头。
创建工作要握紧“指挥棒”。近期,国家民委出台了示范州、示范县测评指标,紧扣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六大任务”设置测评指标,要求内容和测评方式都与过去不同。新的测评指标是新的“指挥棒”,全州上下要对照新出台的测评指标,对照州领导小组4月下发的责任清单,找差距、补短板、抓落实,把握创建方向,突出创建主题,提升创建质量,确保“十四五”期间8县市全部命名。
创建工作要提升“参与度”。创建工作发端于基层,活力也在基层。我们要把创建工作与“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结合起来,着力办一批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推动创建工作走深走实。要大力开展创建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宗教场所,推动创建工作向重点行业、窗口单位、新经济组织延伸,向楼栋、院落、岗位、家庭拓展。要搭建更多群众便于、乐于参与的平台,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引导全社会广泛参与,切实提高各族群众的参与度和满意度。
创建工作要具有“示范性”。示范,就是可供人学习的模范,要有表率和引领作用。创建示范州,必须丰富形式、深化内涵、创新方法。各行各业要针对不同领域不同群体的共性特点和个性差异开展创建活动,丰富创建形式,探索创建方法,创造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明年是恩施州建州40周年,州委、州政府决定举办系列庆祝活动。我们将以此为契机,讲好民族团结进步故事,总结提炼各族人民奋进新时代,特别是在战贫、战疫、战洪等特殊时期、危急关头涌现的典型事例,丰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教内容,为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提供更多文化养分。
——湖北省恩施州委书记胡超文在新一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暨全州宗教工作会议上说
(编辑:马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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