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正式印发《关于盘活农村土地资源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
在坚持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前提下,该《政策措施》统筹考虑乡村振兴涉及农业农村方方面面和农村土地资源现状,旨在持续盘活优化农村土地资源,服务乡村振兴战略。
据介绍,《政策措施》共包括5个方面16条,具体为优化农村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完善农村建设用地保障机制、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和修复利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以及强化耕地保护补偿激励。
其中,《政策措施》释放了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红利。明确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过程中可以调整永久基本农田布局,并确保新增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不少于调整的5%,整治验收后腾退的建设用地,在保障试点乡镇(村)农民安置、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公益事业等用地的前提下,重点用于农村一三三产业融合发展;确有节余的建设用地指标可参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允许在省域范围内流转使用。
同时,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保护耕地,落实“田长制”责任体系。建立健全耕地保护补偿激励机制,按照“谁保护、谁受益”的原则,对承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成效突出的责任主体给予补偿激励。
近年来,安徽省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连续21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同时,积极稳妥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截至目前,已有23个县(市、区)开展省级试点示范。并落实设施农业用地政策,截至2021年10月,全省设施农业用地备案3958宗,总面积52629.26亩,有力有效促进了全省设施农业的健康发展。
(编辑:王春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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