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获悉,全区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2月3日正常上班后,在保证疫情防控工作正常开展和机关单位日常运转的基础上,实行弹性工作制至2月9日。
内蒙古明确规定:全区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可以通过电话、手机、网络、视频等渠道和方式办公。可以错峰上下班,尽量减少会议和人员聚集,有效控制参加人员范围和数量。
同时,内蒙古规定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热、供电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
内蒙古要求各级各类学校(高校、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等)春季学期开学时间不早于3月1日。区内外高校艺术类专业特殊类型招生考试报名和开考时间一并推迟。所有学校不得组织学生返校和开展任何形式的线下集中教学、集体活动。各级各类培训机构(职业技能、儿童早教中心、托幼等),未经批准均不得开展培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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