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70周年特别是改革开放40余年来,我国牧区的经济、社会、生态取得了长足发展,跨入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当前,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在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框架下,探索牧区全面振兴的意义和途径,因地制宜地全面推进、实施特色鲜明的牧区振兴,是十分重要的课题。
牧区全面振兴的意义
我国牧区主要分布于内蒙古、新疆、西藏、青海和甘肃等中西部地带和边疆民族地区,地域面积广大,是我国乡村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然而,由于自然、地理、历史等原因,草原牧区仍然是全国经济发展的滞后区、民生改善的薄弱区。
牧区是以绿色草原为主体,生态景观、草原畜牧业为基础产业的特殊生态经济文化区域,是草原集中连片的分布区。草原生态系统不仅有一定的经济功能,更有巨大的生态功能、文化功能等。
遵循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各省、自治区和有关部门推动牧区全面振兴,持续加强草原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加速探索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草原是我国北方的第一道生态屏障,而草原牧区又是生态相对脆弱的区域。科学发现草原牧区生态经济发展的特殊规律,一方面构筑北方生态屏障和绿色万里长城,确保国家的生态安全,另一方面促进广大农牧民走向富裕,促进牧区民族团结、边疆稳固,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现实意义。
牧区全面振兴的途径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遵循乡村发展规律,要科学把握各地差异和特点,注重地域特色,体现乡土风情,特别要保护好传统村落、民族村寨、传统建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也提出,要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科学把握乡村的差异性和发展走势分化特征等。
我国的乡村包括农村和牧区,而这两者在诸多方面都有明显的差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牧区振兴,应科学把握牧区的本质特征,对牧区振兴基础与进程做出全面系统的分析判断,既要发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及牧区振兴的薄弱环节,予以加强;也要理清牧区全面振兴已形成的基础条件,为实践模式探索与政策措施制定做好铺垫。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乡村振兴不搞一刀切、不搞统一模式,因此要因地制宜地实验、推广适合于不同牧区类型的模式,如草甸草原牧区、典型草原牧区、荒漠草原牧区、高寒草原牧区振兴模式等。要深入调查研究、细致归纳总结各地牧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典型、新实践,在实践中提炼、完善模式,并将这样的典型模式推广至同类型牧区。
牧区产业振兴。要大力发展草原生态草牧业、绿色草业、草原生态旅游业、草原文化产业、绿色畜产品加工业、草原生态工业及矿业、草原绿色现代能源产业、草原绿色环保产业等,逐步形成以草原畜牧业为基础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以及高质高效的牧区绿色生态产业体系及经济体系,走出一条牧区生态优先、高质量绿色发展的新路子。
牧区生态振兴。要遵循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重点加强以草原生态为基础的湖、草、林、沙生态系统的恢复和保护,把生态宜居与美丽牧区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并将牧区传统的生态文明习俗提炼、升华,同时探究草原生态经济系统的特性及其结构、机制、功能、演替规律,进而推进创新草原生态文明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
牧区社会振兴。要以牧区社会变迁为主线,关注牧区家庭结构及生活方式变化,继续推进牧区人才培养、牧区人口及劳动力转移,建立健全牧区反贫困长效机制,大力促进牧民收入增长、消费结构优化,有效推动牧区社会保障体系与基本公共服务的不断完善。
牧区文化振兴。有效推进牧区传统文化的保护传承与现代文化的融合发展,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认识草原文化的核心理念,探索草原牧区的特色文化,逐步形成牧区社区文化的新形态、新样板,培育和谐、互助、纯朴、友爱、积极、向上的文明乡风。
牧区组织振兴。着力推进研究牧区基层组织建设和集体经济发展,借鉴学习浙江等先进地区乡村治理经验,深入调研牧区治理的特殊性,逐步形成特色化的、完善的牧区有效治理体系。
(作者系内蒙古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编辑:闫若之)最新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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