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云南省委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暨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在昆明召开,43家成员单位联络员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近年来,在云南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各成员单位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出发,结合本单位主责主业,围绕示范区建设“十四五”规划实施,主动作为,认真履行示范区建设年度任务承诺制,推动示范区建设取得累累硕果。
会议强调,各成员单位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云南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主线和核心要义,贯穿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全过程,自觉把履行示范区建设职责融入中国式现代化云南篇章的大局中去思考谋划,进一步推进落实工作。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检验示范区建设成效的根本标准和尺度,有形有感有效做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各项工作,赋予所有改革发展以“三个意义”,推动云南民族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会议要求,各单位要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示范区建设“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部分指标未达预期、示范区建设机制保障体系不够完善、总结宣传示范区建设经验成效不够突出等问题,进一步明晰工作思路,持续实施“枝繁干壮”“幸福花开”“石榴红”等工程,通过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发挥示范区建设规划这个总牵引、优化示范区建设各项机制这个重要保障、注重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这个重要抓手、深入总结宣传示范区建设经验成效等举措,构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格局,健全各项工作机制,系统谋划“十五五”规划前期工作思路,汇聚起各方资源和力量,为把云南建设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作出新的贡献。
会上,云南省委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联络员作交流发言。
(滇民)
(编辑:马永)最新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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