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俊:奋力谱写内蒙古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新篇章丨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民族工作者谈
来源:中国民族报 发布日期:2022-07-18浏览(10)人次 投稿收藏

 

  内蒙古自治区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成立的第一个省级少数民族自治区,具有民族团结的光荣传统,赢得了“模范自治区”的崇高荣誉。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内蒙古各族干部群众牢记总书记嘱托,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共同书写了各民族守望相助、团结奋进的光辉篇章。进入新时代,站在新起点,我们要坚决扛起维护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定的重大职责使命,完整准确全面把握和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始终牢记“国之大者”,着重从思想认识、目标任务、工作措施、保障机制等方面向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聚焦发力,推动内蒙古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从提高思想认识上聚焦发力,紧紧围绕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思想基础抓落实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要完整准确全面把握和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下大力气领会透、理解深这一重要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自觉把学好用好这一重要思想作为基本要求和“看家本领”,更好地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坚持把这一党的民族工作理论和实践的智慧结晶作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根本遵循,切实增强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要全面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检视和反思内蒙古民族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偏差,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民族工作专项整改,深入推进纠偏正向工作,确保民族工作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二、从推动目标任务上聚焦发力,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五项重点任务抓落实

  深刻认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个新时代民族工作的“纲”,切实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党的民族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做到所有工作都要向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聚焦聚力。

  一是全面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深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中华民族精神,深入实施中华优秀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突出各民族共有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形象,增强各民族对中华文化的认同,促进各民族文化传承保护和创新交融。坚定不移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全面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建立完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研究体系,深刻挖掘内蒙古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发展史中蕴含丰富的民族团结进步思想内涵,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理论支撑和实践案例。

  二是着力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全面准确完整理解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为内蒙古量身确定的战略定位和行动纲领,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加快建设“两个屏障”“两个基地”和“一个桥头堡”。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和农村牧区现代化,深入推进固边兴边富民行动,大力实施促进边境地区发展工程,持续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提升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推进共同富裕。

  三是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健全完善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社会机制和政策措施,加强和改进城市民族工作,支持各族群众跨区域、跨行业有序流动,建立各民族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社区环境。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编制实施《内蒙古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发展规划(2021—2025年)》,全面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和新修订的全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命名办法。

  四是大力推动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切实增强做好民族工作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全面贯彻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全面贯彻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推动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把各项工作举措落实落细。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分析和处理民族问题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提升依法治理民族事务能力和水平。

  五是坚决防范民族领域重大风险隐患。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有效防范打击各类渗透破坏活动。加强涉民族因素舆情研判处置,坚决守牢民族领域意识形态阵地,坚固安全稳定防线。

  三、从强化工作举措上聚焦发力,紧紧围绕落实落细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各项部署要求抓落实

  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后不久,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召开民族工作会议,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深刻分析当前全区民族工作面临的形势,全面部署各项重点任务,研究制定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在自治区党委、政府指导下,及时召开自治区民委委员全体会议,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重新修订自治区民委委员制工作规则,进一步明确委员单位及兼职委员职责,树立全区民族工作“一盘棋”的思想,汇聚起新时代做好党的民族工作的磅礴力量。

  自治区民委作为民族工作的主责部门,第一时间制定方案部署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指导全区民委系统全体党员干部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在工作落实上走在前、作表率。深入开展“全区民委系统‘大走访、大调研,送政策、送温暖,促团结、促发展’百日行动”,作为民委系统适应民族工作新形势新要求,“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重要途径,走出机关、深入基层、贴近群众,听实话、摸实情、办实事,把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宣传到千家万户。按照有组织、有方案、有台账、有专班、有督导、有验收、有成果、有总结、有建议、有推广的“十有”工作模式,制定民族工作重点任务推进方案,落实落细各项工作举措,努力在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上作出新贡献。

  四、从完善保障机制上聚焦发力,紧紧围绕健全和完善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机制抓落实

  建立健全和完善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各项保障机制,确保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落实落细,不断提升民族工作科学化、精准化、规范化水平。

  一是建立健全民委委员工作机制。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修订委员制工作职责,完善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委员制优势和作用,推动形成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格局,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民族工作的良好局面。

  二是建立健全党的民族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充分运用好考核评价这个指挥棒和信号灯,把党的民族工作考核这个“软指标”变成“硬约束”。通过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考核体系,做到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各地区、各部门的民族工作。

  三是建立健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评估认定机制。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测评标准和考评办法,建立动态管理制度。把好盟市旗县争创全国、全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政治关、审定关,做到公平公正、科学合理,推动提高全区创建工作整体水平。

  四是建立健全民族法规政策贯彻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机制。与自治区有关部门密切合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运用好约谈、提醒、通报、问责等手段,督促各地区各部门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关于党的民族工作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五是建立健全民族领域风险隐患研判处置机制。积极会同自治区相关部门,做好民族领域社情民意、敏感问题、网络舆情的了解掌握和研判处置工作,筑牢民族工作意识形态安全的“思想防线”。

  (作者为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自治区民委党组书记)

 

 

(编辑:马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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