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自我管理水平 促进我国宗教健康传承
来源:中国民族报 沈斌 发布日期:2022-03-16浏览(10)人次 投稿收藏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为做好新时代宗教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对支持引导宗教界加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提升宗教修为提出明确要求,宗教界反响热烈,表示要认真学习贯彻。

  我国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都有一些沿革下来的良好传统和教规制度。但现实中有些地方也确实存在无规可用、有规不用、有规没用的情况,确实存在宗教界内部切望整治、社会公众广为关注的一些现象和问题。比如,有的宗教团体和场所缺乏健全的规章制度和民主议事决策程序,个人权威“一言堂”;有的宗教教职人员信仰淡薄、追名逐利、贪图奢靡;有的教职人员见利忘义,放弃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给境外非法渗透以可乘之机等等。宗教界学习贯彻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更加深刻体会到,只有教规整肃,才能纯正信仰;只有教风严整,才能树立形象。不少宗教界有识之士提出要从严治教,发出必须自我求变、必须匡正教风,切实保障我国宗教健康传承的强烈呼吁。

  我们要加强自我教育,勇于自我净化。教风问题关系到宗教自身的健康传承乃至生死存亡。宗教界要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教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强化自我修为,力戒攀比奢华;要把好入口、抓住关键、严格惩戒,树立良好信仰典范,持之以恒推动解决内部存在的问题;要秉承传统、契合当代、面向未来,自觉革除不符合时代要求和公众利益的陈规陋习;要守正创新、固本培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浸润,不断增进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我们要加强自我管理,推进依法办教。宗教不是法外之地,宗教活动要受法律约束。宗教界要全面提升法治意识,做到依法办教。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要自觉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正确认识国法与教规的关系,牢固树立国大于教、国法大于教规、教民首先是公民的普遍认知。要以宪法为依据,根据《宗教事务条例》及相关配套法规,借鉴传统戒规,把新时代的宗教教规体系健全起来,完善宗教团体议事规则和领导班子民主监督制度、健全宗教活动场所人财物管理制度,奠定全面从严治教的制度基础,实现民主管理和依法管理有机结合。要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真正形成“一处犯戒,处处受限”的教内惩戒机制。

  我们要加强自我约束,主动担当作为。全面从严治教,宗教界是主体。我们要激发内生动力,主动担当作为,深入推进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更好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自觉做到政治上认同、社会上适应、文化上融入,促进我国宗教的健康传承。宗教团体要对标建设“政治上可信、作风上民主、工作上高效”的高素质领导班子,更好担当全面从严治教的责任。宗教活动场所要打好基础、管好日常,将各项管理制度落到实处。宗教院校要坚持正确办学方针,提高教学水平,大力培养适应社会需要的合格宗教人才。宗教教职人员特别是宗教界代表人士要带头守法遵规、提升宗教修为,真正做到“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团结信教群众与全国人民一道,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天主教爱国会副主席、主教团副主席。本文为作者在全国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上的大会发言。)

《中国民族报》(2022年3月15日 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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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石建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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