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全面加强宗教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推广普及工作,进一步推动宗教教职人员形成说普通话、使用规范汉字的习惯,充分发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重要作用,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不断发展和巩固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文化基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宗教教职人员练习书写规范汉字。 迪庆州民宗委供图
坚持依法,注重宣传。坚持依法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倡导树立“中华民族一家亲”的理念。加强宣传,提高宗教教职人员和广大信教群众学习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治意识和自觉意识,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深入人心,在迪庆州宗教界形成说普通话、用规范汉字的良好风尚。
统筹安排,循序渐进。结合实际情况,有计划有目标地开展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针对迪庆州宗教教职人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掌握使用情况、普通话等级证书取得情况、需求情况等进行全面摸底普查,建立电子档案;根据摸底普查情况征订教辅教材,分类组织基础教育培训。征订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图书、报纸,更新完善电视、广播、网络等设施设备,进一步提高宗教教职人员运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能力和综合素质。
加大培训,强化检测。充分利用寺院学经班、佛学院、宗教教职人员践行“四条标准”(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培训班等机会,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对宗教教职人员的普通话水平进行考核检测。目前,全州已有632名宗教教职人员取得迪庆州宗教教职人员普通话培训合格证书。
丰富载体,营造氛围。深入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形式多样的双语宣讲活动,将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纳入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内容。在各宗教活动场所设置宣传标语和推广普通话宣传栏,创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宗教活动场所示范点,促进各宗教活动场所相互交流学习。实施中华经典诵读工程,开展诵读会、交流会,举办宗教界“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演讲、书法大赛等活动,促进中华优秀语言文化传承弘扬,营造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良好氛围。
《中国民族报》(2022年2月22日 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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