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将“必须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作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的重要内容之一,强调这是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重要途径。这一重要论断,深刻揭示了中华民族数千年历史发展规律,指出了我国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发展趋势,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一部中国史,就是各民族交融汇聚成多元一体中华民族的历史。早在先秦时期,我国就逐渐形成了以炎黄华夏为凝聚核心、“五方之民”共天下的交融格局。秦国“书同文、车同轨、量同衡、行同伦”,开启了中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发展的历史进程。从秦朝到两汉,从魏晋南北朝到隋唐,从五代十国到辽宋金元,从明清到近代,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不但从未间断,而且交往范围不断扩大,交流频度不断增强,交融程度不断加深。我国历史演进的这个特点,造就了我国各民族在分布上交错杂居、文化上兼收并蓄、经济上相互依存、情感上相互亲近,最终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
新中国成立,把民族平等作为立国的根本原则之一,各族人民在历史上第一次真正获得了平等的政治权利、共同当家做了主人,确立和巩固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为各民族深化交往交流交融奠定了基础。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入发展,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深入推进,我国进入了各民族跨区域大流动的活跃期,各民族在经济社会生活各领域交往交流交融更为频繁广泛,各民族在社会生活中紧密联系的广度和深度前所未有,我国大散居、小聚居、交错居住的民族人口分布格局不断深化,呈现出大流动、大融居的新特点。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是我国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发展方向。随着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发展,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加深,各民族相互学习、相互影响、相互帮助、互相借鉴,共同因素将不断增加,这有利于加强民族团结、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有利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
世界潮流,浩浩荡荡。我们要尊重历史规律、顺应时代要求,充分考虑不同民族、不同地区的实际,把握增进共同性、尊重和包容差异性的重要原则,统筹城乡建设布局规划和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完善政策举措,营造环境氛围,创造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社会结构和社会条件,逐步实现各民族在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等方面的全方位嵌入,促进各民族在理想、信念、情感、文化上的团结统一,守望相助、手足情深。要有序推进民族地区和中东部地区各族群众跨区域双向流动,把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纳入城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合理照顾他们的风俗习惯。要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着力深化内涵、丰富形式、创新方法。要构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常态化机制,将其纳入干部教育、党员教育、国民教育体系,搞好社会宣传教育。要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科学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字,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学习和使用,鼓励民族地区汉族干部学习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促进各民族语言相通、心灵相通。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要从青少年抓起,要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办学治校、教书育人全过程,积极推动东西部青少年双向交流,有序推进各族学生合校、混班混宿,让孩子们住在一起、学在一起、玩在一起,共同成长进步。
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是各民族实现共同富裕、共建共享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必要条件,是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的必由之路。我们要坚持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一步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不断汇聚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磅礴伟力。
(编辑:王春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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