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青海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新修订的《青海省宗教事务条例》,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宗教问题始终是我们党治国理政必须处理好的重大问题,宗教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具有特殊重要性,关系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关系到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关系到社会和谐、民族团结,关系到国家安全和祖国统一。青海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宗教工作,始终把宗教工作摆在全局位置,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切实加强宗教事务依法管理,不断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
作为青海省宗教事务方面的综合性地方性法规,2009年颁布实施的《条例》在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国际国内形势的深刻变化,青海省宗教领域也出现了不少新情况新问题,对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带来了新课题、新挑战,亟需将近年来青海省宗教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做法上升为地方性法规,并对国家有关规定加以细化,积极推动宗教工作迈入法治化发展新阶段。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进一步加强对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不断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切实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重新制定《青海省宗教事务条例》十分必要。
《条例》内容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以国务院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为依据,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和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着重解决宗教事务管理中的难点和薄弱环节,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将青海省宗教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上升为法规条文予以固化,完善了各级政府及村(居)委会职责、注重发挥宗教事务各主体的重要作用,明确规范了宗教团体、院校、场所、人员、活动的具体要求,细化完善了宗教财产的相关规定,补充完善了相关的法律责任。
《条例》的制订出台,将有利于推动国务院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在青海的贯彻实施,更好地保障全省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依法规范青海省宗教事务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为提高全省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提供了根本遵循。
全面落实党的宗教政策,开创青海宗教工作新局面,就是要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牢记“国之大者”,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树牢法治思维,加强制度建设,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不断汇聚爱国爱教、推动发展的正能量,为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青海篇章提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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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石建杭)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