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藏自治区召开全区宗教界代表人士座谈会,与会宗教界人士畅谈学习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的收获和体会,用深刻的认识和坚定的态度充分表达了全区宗教界代表人士热爱党、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人民领袖、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旗帜鲜明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信心和决心。
“我始终把积极推动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推进藏传佛教中国化作为此生夙愿,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坚决与十四世达赖和达赖集团划清界限,坚决反对十四世达赖利用转世问题公然破坏藏传佛教的正常秩序。”西藏自治区政协委员、中国佛教协会西藏分会理事、林周县政协副主席热振·洛追加措·赤列伦珠表示,作为一名宗教界人士,必须把“两个维护”作为行为准则,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教规戒律,遵行“四条标准”(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克己慎行,正己化人,教育僧众以推进藏传佛教中国化为己任,引导信教群众摒弃陈规陋习。
拉萨市政协副主席、大清真寺阿訇亚古说,西藏伊斯兰教界积极推动伊斯兰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自觉担负起党和政府的重托,高举爱国、和平、团结的大旗,阐述伊斯兰教正信正行,开展好解经工作,批驳“三股势力”歪曲利用伊斯兰教进行分裂破坏活动的实质,与极端主义划清界限。他表示,今后将大力弘扬伊斯兰教“爱国是信仰的一部分”的优良传统,始终高举爱国爱教的鲜明旗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引导信教群众正信正行,尊法守法,既当好公民又做好教民,积极主动配合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开展宗教活动;坚持伊斯兰教中国化方向,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大力倡导宗教和谐理念,做好新时代解经工作,集思广益,推出更多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进步要求相契合的解经成果,进一步挖掘伊斯兰教教义教规中的积极因素,引导穆斯林信教群众自觉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
中国佛教协会西藏分会副会长、日喀则市政协委员、俄尔寺管委会第一主任土旦宁布认为,“四条标准”是为所有宗教界提出的,是符合时代要求、社会进步、教义教规的科学论断,是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推进藏传佛教中国化方向的基本遵循。“作为僧人,我有决心继承和发扬藏传佛教爱国爱教优良传统,持守戒律,做一名值得信教群众尊敬的高僧大德。深入揭批十四世达赖和达赖集团的反动本质,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坚持‘五个有利于’标准,践行‘四条标准’,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推进藏传佛教中国化。”
中国佛教协会西藏分会理事,日喀则市政协委员、市佛教协会副会长,扎什伦布寺僧人贡桑旺堆介绍,近年来,日喀则市寺庙发生了巨大变化。国家相继投入大量的资金用于寺庙灾后恢复重建,着力改善僧尼居住条件。西藏自治区每年对模范寺庙、先进僧尼进行表彰。实施“九有”工程,极大地改善了寺庙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条件,僧尼医保、养老保险、低保和人身意外伤害险全覆盖,每年为僧人进行免费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诸多的优惠政策落实到僧尼心坎上。“我们要以讲党恩、知党恩、感党恩的信念,挖掘宗教教义教规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健康文明的内容,作出符合社会进步要求的阐释。严格遵守教义教规,提升道德品质,秉持良好教风,言行一致,热心为信教群众服务,引导信教群众感恩共产党、服从党的领导、永远跟党走。”
“宗教必须随着社会的进步不断进步。”西藏自治区政协委员、中国佛教协会西藏分会常务理事、林芝市佛教协会会长、曲宗寺活佛达妥·罗桑益西说,继承弘扬先贤大师们的优良传统、传承发扬宗教“庄严国土、利乐有情”的报国思想,既是当今宗教界人士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也是寺庙僧尼遵行“四条标准”的要求。要深入开展西藏地方和祖国关系史教育,深入挖掘、整理和宣传西藏自古以来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事实,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奉献力量。“在这方面,十世班禅大师、东嘎·洛桑赤列活佛等大德率先垂范、作出了榜样。”
中国佛教协会副秘书长、中国佛教协会西藏分会副会长、昌都市强巴林寺管委会副主任罗松江村说,加强藏传佛教自身建设是藏传佛教传承不息、健康发展的根本,也是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关键。爱国爱教是佛教徒的本分,宗教界人士更应当严格要求自己。罗松江村表示,佛门弟子不仅要弘扬慈悲济世的精神,更要教化信众净化心灵,知恩报恩,积极用善行回馈社会,义不容辞地担负起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重担,坚决做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建设美丽西藏的践行者、建设者、维护者。
(本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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