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藏传佛教中国化方向,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来源:中国民族报 发布日期:2020-09-08浏览(10)人次 投稿收藏

  编者按:

  近日,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总书记深刻指出,要深入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深入开展西藏地方和祖国关系史教育,引导各族群众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要积极引导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推进藏传佛教中国化。本期宗教周刊特刊发文章,梳理藏传佛教中国化的历史脉络,展现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现实成就,展望藏传佛教中国化的未来道路。

坚持藏传佛教中国化方向,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 沈桂萍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要求必须增强各族同胞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共产党的认同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其中最深层是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宗教中国化的一个重要任务是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浸润,实现宗教思想、组织礼仪、习俗道德、文化建设与时代发展、社会进步相适应。

  ■ 历史上的藏传佛教是在各民族共同创造中华文化的历程中发展演变的

  藏传佛教从一开始就深受中原文化影响。在唐朝,佛教传入吐蕃主要通过三种方式:一是两位公主远嫁吐蕃时带入,二是吐蕃派遣使者赴唐求取佛教文献,三是吐蕃邀请汉僧进入吐蕃译经。公元641年,文成公主入藏,不仅带去释迦牟尼佛像、360部佛经,还带去寺院建造法式及寺院法规。公元710年,金城公主入藏,在吐蕃开创了两种佛事活动,即“谒佛之供”和“七期荐亡”,这对藏传佛教的制度化以及深入民俗生活发挥了重要作用。

  伴随两位唐朝公主进藏,汉传佛教的佛像、佛经、佛经翻译、佛寺建筑、汉僧及寺规相继出现于吐蕃。10世纪以后,藏传佛教中逐渐形成了一种结合中观论和禅宗顿悟思想,同时又重视密宗瑜伽的教理,这种教理逐步发展成宁玛派的理论基础。经过与西藏传统苯教的长期冲突、融合,藏传佛教逐步发展为具有地域和民族特色的中国佛教。

  西安广仁寺住持仁钦扎木苏曾指出,“藏传佛教作为中国文化、中国佛教的重要组成部分,自唐代开始便大规模、深层次地汲取中华文化的养分,在元代和清代形成了第二、第三次发展高峰”。从元朝起,一方面,中央政府的典章制度、儒家思想渗透到藏族社会。内地历史上崇拜的一些英雄人物也为藏传佛教所崇拜,如关公成为大护法,玄奘成为智慧的象征,布袋和尚成为第18位罗汉,岳飞被寺院供奉,明朝驻藏官员刘琦成为寺院的财神,这些都是中原文化对藏传佛教文化影响的实证。另一方面,元朝统治者将藏传佛教推崇为官方宗教,藏传佛教文化逐渐进入中原,特别是广泛地影响了蒙古族的思想文化和民俗生活。

  有清一代,藏传佛教不仅进入清朝官方文化,而且佛教思想中的慈悲、平等、包容等理念与儒家“仁、义、礼、智、信”等交流互渗,逐渐渗透到民俗生活中,渗透到中华民族成员的思维深处,沉淀成共同的价值认同,一个以儒、释、道为文化底蕴的中华民族思想文化逐渐形成。现在,五台山成为佛教圣地,汉、藏、蒙古等各族信众在此共修,共同诠释着团结统一的中国佛教传统。

  可见,历史上藏传佛教是在各民族共同创造中华文化的历程中展开的,是在与中原文化互动中发展演变的,藏传佛教的兴衰与中华民族的命运紧紧连在一起。正如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藏传佛教工作委员会主任嘉木样·洛桑久美·图丹却吉尼玛活佛指出的,“藏传佛教素有护国利民的优良传统,萨迦班智达、宗喀巴大师、五世热振活佛、十世班禅大师等前辈高僧大德都是为祖国无私奉献的楷模”,这些爱国爱教、维护统一的传统为藏传佛教坚持中国化方向铺垫了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

  ■ 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浸润藏传佛教

  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浸润藏传佛教,包括将“大一统”“和而不同”等中华优秀传统价值观融入藏传佛教思想建设中,建设团结和睦、交融互鉴的藏传佛教文化品格。“大一统”思想的精髓是团结统一。历史上,中华各民族同胞在共同缔造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历程中,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中华民族命运共同体,团结统一的“大一统”的价值观内化成全体中华民族成员的心理认同。在藏传佛教界,自从元朝以来,历代藏传佛教高僧大德都维护国家统一,从属中央政权统摄,自觉接受中央王朝的统治。在今天,这种价值观进一步升华成藏传佛教界维护国家统一的价值认同。

  用“大一统”价值观指导藏传佛教思想建设,就是把维护国家统一的爱国主义文化基因植入藏传佛教思想建设。在藏传佛教教义教规的阐释中,自觉融入国家认同内容,自觉融入中华文化内容,以弘扬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职责和使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思想基础。这样的宗教思想建设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也是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根本要求。

  “和而不同”价值观的精髓是和谐包容。今天,藏传佛教坚持中国化方向,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浸润,最重要的任务就是用“团结统一”“和谐包容”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神塑造藏传佛教,推动汉传藏传佛教交往交流交融;推动藏传佛教与其他宗教、宗派的交流互鉴,建构宗教中国化的共同话语。除了编撰汉藏佛教一体叙述的《中国佛教史》(汉藏双语版)、《汉藏佛教高僧交流史》《汉藏佛教维护祖国统一史》等,还应当深化各宗教在爱国、和平、反暴力等共性内容上的共识。

  ■ 建设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藏传佛教组织制度体系

  藏传佛教适应社会主义社会的历程,是按照国家法律制度,建构藏传佛教与教育、行政、司法等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的新型关系;按照国家法律制度建构藏传佛教寺院内部管理、活佛和僧尼之间民主平等的新关系,树立民主办教、依法活动、服务社会等现代理念的过程。今天,需坚持和完善寺庙民主管理常态化机制,这是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对藏传佛教中国化建设提出的时代任务。

  第一,用平等、法治、爱国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塑藏传佛教与社会的关系。遵守宪法、法律和有关政策是藏传佛教适应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要求。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十世班禅大师在扎什伦布寺提出要实现从“以教治教”到“以法治教”的转变,明确指出,对于那些违反国法的藏传佛教僧人,必须依法处理,而不是依教规处理。在谈到1959年民主改革部分僧人参与暴乱时,十世班禅说:“僧众们应当‘清戒修持,爱国守法’。但有的寺庙僧众……进行叛乱活动,是国法所不容,僧众所不许的。”今天,藏传佛教中国化建设还应进一步深化“依法治教”理念,引导僧尼认识到国法大于教规,自觉对传统藏传佛教中不利于平等、法治、爱国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进行重构。

  比如,历史上,由于没有建立起国民教育体系,藏传佛教寺院承担了国民教育功能,童僧到寺院学藏文、学天文历算、学宗教知识。现在,藏族聚居区已全面推行义务教育体系,寺院的传统教育功能已不复存在。公民完成了国民教育各项知识体系学习后,客观上更有利于自主、理性地选择信仰或者不信仰藏传佛教,在更高、更广阔的视野上守持戒律、正信正行。藏传佛教中国化建设有责任根据《教育法》的相关要求,坚守“寺院不得接受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寺”的规定,将“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宪法精神落地见效。

  再比如,传统上,藏传佛教的佛事活动与藏族婚丧嫁娶、节庆礼仪等民俗活动高度交织在一起。藏传佛教中国化建设有必要厘清哪些是民俗,哪些是宗教行为。对于物质文化,通过认定为国家级和省级、地级文物,纳入文化保护工作;精神层面的文化,比如婚丧嫁娶、节庆礼仪等,鼓励移风易俗,普及科学理性,实现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第二,广泛宣传民主平等理念,引领藏传佛教寺庙建设现代民主管理体系。藏传佛教寺庙不仅是宗教活动场所,同时也是社会公共设施。作为宗教活动场所,藏传佛教寺庙承担满足信教公民宗教需求、传承藏传佛教文化的功能。作为社会公共设施,藏传佛教寺庙承担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民族团结以及国家安全等社会责任。无论是履行宗教职能还是社会职能,都需建立适应现代社会的管理体制。改革开放以来,通过积极引导,藏传佛教界主动作为,藏传佛教寺庙建立了多种寺庙民主管理体制。民主选举产生的民管会,打破了传统上上层僧人对寺院管理的垄断,让普通僧人享受当家做主的权利,双向互动式的选举、管理模式同时也增添了管理机构的权威。深化藏传佛教寺庙民主管理成果,使之不断适应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要求是藏传佛教中国化建设的时代任务。

  第三,弘扬团结进步、服务社会、利益众生的藏传佛教优良传统。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藏传佛教教义教规新阐释,核心是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引领和教育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深入挖掘藏传佛教教义教规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健康文明的内容,弘扬团结进步、服务社会、利益众生的藏传佛教优良传统,不断适应当代中国发展进步要求。近年来,各地藏传佛教界纷纷行动起来,按照这一时代要求开展自身建设。如西藏的藏传佛教界2013年举办首届藏传佛教教义新阐释,到2019年已举办4期,“新阐释”紧扣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体系、文化道德建设展开。正如十一世班禅所讲:传承藏传佛教,一靠宗教传统,二要适应社会,与时俱进地阐释宗教教义教规。

  总之,藏传佛教中国化,就是藏传佛教广大僧众要一如既往地继承和发扬爱国爱教、团结统一的光荣传统,在政治上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反对任何分裂国家、破坏民族团结的言行,服从和服务于国家的最高利益和中华民族的整体利益。在自身建设上,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宗教组织、制度、教风建设中,建构民主办教、依法活动、服务社会的现代组织制度体系;在文化上自觉吸收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成果,推动宗教思想观念的现代转型。而最根本的,是把维护国家统一的爱国主义精神,把和谐包容、理性崇德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神植入宗教思想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思想基础。

  (作者系中央社会主义学院统战理论教研部副主任、教授)

《中国民族报》(2020年9月8日 07版)

中国民族报·宗教周刊:zjnews@vip.163.com


推进藏传佛教中国化,积极引导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 涂健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上强调,必须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依法管理宗教事务。这是继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以来,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就西藏宗教工作的又一次明确指示,是我们做好西藏宗教工作的根本遵循,必须长期坚持、全面落实。

  ■ 推进藏传佛教中国化的历史脉络

  藏传佛教的传播和兴起是祖国各民族间交往交流交融的产物,其发展离不开与历代中央政府的密切联系及其充分支持。故而在历史上,藏传佛教的发展有着清晰的脉络,即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这一过程是藏传佛教以中国化为方向不断推进的过程,是一个从自发到自觉的转变过程。

  藏族与其他各民族间的交往交流交融,为藏传佛教的中国化奠定了基础。在唐朝,文成公主和金城公主进藏,携带了僧人、佛经及释迦牟尼12岁等身像,建造了小昭寺,勘察了大昭寺的选址,并将大量汉文佛经翻译成藏文。禅宗是汉传佛教中国化的典范,其对藏传佛教的理论构建产生了影响。禅宗的思想对藏传佛教后弘期重视密法的修习产生了很大影响。在宁玛派、噶举派等教派的教义中,至今仍有禅宗的印迹。这些历史事实,说明了汉传佛教是藏传佛教的理论源头之一,也增进了藏汉民族间的了解、友谊和情感。从宋、元开始,藏传佛教不断深入内地,对当时北方和西北少数民族地区的统治者和百姓产生了重大影响。到了明、清时代,西藏的高僧大德不仅到内地讲法收徒,而且修建了藏传佛教寺庙,藏传佛教日渐成为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与各民族一道构建中华民族命运共同体,是藏传佛教中国化的历史走向。一方面,藏传佛教领袖自觉尊崇中央,得到历代中央政府的肯定和支持。元朝初年,萨迦班智达历时两年、跋涉万里,亲赴凉州与元朝代表阔端会谈后,发表《萨迦班智达致蕃人书》。此书传入西藏后,受到西藏人民普遍欢迎,得到各界人士拥护,僧人、弟子和施主等无不欢欣鼓舞。在明朝,藏传佛教各教派不断派出朝贡师团,向中央政府请求封赏和称号。在清朝初期和中期,五世达赖和六世班禅先后觐见顺治和乾隆皇帝,不仅奠定了格鲁派在藏传佛教的主导地位,也进一步巩固了西藏与中央政府的联系。另一方面,藏传佛教界积极保边卫国,为维护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元、明、清时期,中央政府通过册封等方式,委派藏传佛教高僧大德治理西藏的政教事务,维护了祖国统一、安定了一方水土、防范了边患产生。到了近代,十三世达赖和九世班禅都积极抵抗英帝国主义的侵略。抗日战争期间,九世班禅、五世嘉木样活佛、喜饶嘉措大师等高僧大德开展了各类佛事祷告、募捐倡议活动。历史上,藏传佛教界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实践着“庄严国土、利乐有情”的爱国情怀,不断呈现出“爱国护教”的鲜明底色。

  ■ 积极引导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现实成就

  1951年以来,西藏历经和平解放、民主改革、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已迈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性质早已得到根本性的转变,实现了短短数十年跨越上千年的人间奇迹。尤其是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西藏各族干部群众团结一心、艰苦奋斗,各项事业取得全方位进步、历史性成就。在宗教工作方面,积极引导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取得重大成效,持续深入地推进了藏传佛教中国化。

  首先,坚持了党对宗教工作的全面领导,做到导之有方、导之有力、导之有效。在“导之有方”上,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坚决抵御境外渗透,旗帜鲜明地与十四世达赖和达赖集团的分裂破坏活动作斗争,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在“导之有力”上,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工作方针,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下的宗教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宗教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力度,牢牢掌握宗教工作主动权。在“导之有效”上,宗教信仰自由得到充分尊重和保护,各种宗教活动正常进行,信教群众的宗教需求得到满足,极大地激发了广大僧尼和信教群众的爱国爱教热情和维护好藏传佛教正常秩序的信心、决心。

  其次,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坚持依法治藏,依法规范宗教事务管理,用法律调节涉及宗教的各种社会关系。加强和完善宗教事务配套法规建设,为建立藏传佛教事务长效管理机制提供制度保障;出台《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藏传佛教活佛转世工作的指导意见》及实施办法,坚决遏制达赖集团的插手操作,牢牢掌握活佛转世工作的主动权、领导权、控制权;结合“六五”“七五”普法工作,以现场说法等僧尼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深入开展“法律进寺庙”活动。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实现宗教工作向法治化、规范化的深入推进。

  第三,加强和创新寺庙管理,提升宗教工作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适应新时代西藏宗教工作需要,推进宗教工作的改革创新,通过派驻优秀驻寺干部组建寺管会、开展和谐模范寺庙暨爱国守法先进僧尼创建评选活动、“遵循四条标准、争做先进僧尼”教育实践活动、大力推进寺庙“九有”工程等方式,创造性地开展宗教工作,共建、共治、共享的寺庙管理长效机制得到建立健全,宗教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得到不断提升,开创了西藏宗教工作的新局面。

  ■ 推进藏传佛教中国化的未来道路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是指导新时代西藏工作的纲领性文献,对于推进藏传佛教中国化也具有极为重要的指导意义。当前和未来,藏传佛教中国化的本质就是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一是要加强党对宗教工作的全面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本质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在新时代,推进藏传佛教中国化必须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认识和对待宗教,准确分析西藏宗教工作形势,认真研究西藏宗教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全面把握西藏宗教工作的主要特征,牢牢把握宗教工作主动权,把抓好、管好藏传佛教工作作为西藏各级党委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

  二是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提高新时代条件下宗教工作水平。实践充分证明,现有管理藏传佛教事务的法律法规是一套科学有效的法律法规。推进藏传佛教中国化,严格遵照法律开展宗教工作,任何人都不得凌驾于法律之上。要引导广大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自觉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活动,坚决抵制和反对一切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活动。

  三是消除藏传佛教消极影响。由于历史和现实各种因素相互交织,藏传佛教的消极因素依然存在。西藏各族群众期盼永久保持团结稳定的生活环境,有自我发展和自我进步的迫切要求,这要求藏传佛教顺应各族群众意愿;从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西藏的要求看,社会主义现代化是人的发展与社会发展一同推进的现代化,这要求藏传佛教深入挖掘教义教规中有利于时代进步的内容,对教规教义作出符合当代中国发展进步要求的阐释。

   (作者系西藏社会科学院宗教研究所副所长、助理研究员)

《中国民族报》(2020年9月8日 0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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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石建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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