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济南市召开全市性宗教团体负责人座谈会。各团体交流了近期工作情况和下步打算,共同学习了《宗教团体管理办法》。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民族宗教局长于红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统战部正处级领导干部宛岳参加活动。
于红指出,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市各宗教团体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宗教团体联系信教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团结带领全市宗教界严格落实党委、政府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安排,细化防控措施,落实社会责任,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力量。
于红强调,下步要重点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的督促检查,在没有明确通知前,要继续落实“双暂停”措施。特别是随着清明节和基督教天主教“复活节”的临近,各宗教团体要加强引导,宗教活动场所继续封闭管理,不举行任何集体宗教仪式和活动,防止人员聚集。二是认真学习贯彻《宗教团体管理办法》,要深刻认识制定《办法》的必要性,切实解决当前宗教团体自身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团体规范化水平;三是切实抓好年度重点工作落实,要结合市委统战部2020年“三大行动八大重点创新任务”实施方案要求,积极参与和深入开展以“日常管理标准化、重点治理常态化、教育引导长效化、履职尽责法治化”为主要内容的宗教事务管理“四化”提升工程。四是高度重视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防火工作。春季是火灾高发季节,各宗教团体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西昌市森林火灾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指导督促各宗教活动场所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坚决遏制火灾发生,确保宗教领域安全稳定。
各全市性宗教团体主要负责人参加座谈会。
(济南市委统战部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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