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表彰49座寺庙和4130名僧尼
来源:中国西藏网 记者 赵耀 发布日期:2019-12-30浏览(10)人次 投稿收藏

  “近年来通过教育实践活动,亲身体会到利寺惠僧政策给寺庙生活带来的巨大变化,感受到新西藏翻天覆地的变化。”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楚布寺僧人拉珠在12月24日召开的西藏自治区“遵行四条标准争做先进僧尼”教育实践活动模范寺庙优秀僧尼表彰大会说道。

  会议表彰了哲蚌寺等模范寺庙49座,旦增格桑等优秀僧尼4130人,拉巴次仁等优秀寺管干部140人,色拉寺等优秀组织单位49个,昌都市人民政府先进集体1个,强久等先进工作者60名。

  今年以来,西藏自治区各地市坚持创新推动、开拓思路、丰富载体,注重高僧宣讲、轮流领读、集体讨论和联系实际等方式学习“遵行四条标准争做先进僧尼”教育实践活动,做到活动扎实推进、思想同步跟进。拉萨市坚持以大寺庙带动小寺庙,高僧大德带动普通僧尼,深入开展巡回演讲;那曲市采取集中宣讲、现身说法等方式,通过鲜活的事例启迪心灵、激发兴奋点、找准薄弱点,增强了宣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通过教育实践活动,广大僧尼的思想认识不断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显著提升,加强了民族团结的行动自觉,增强了以戒为师精进学识的修行自觉;寺庙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提高,宗教领域和谐稳定的局面得到进一步巩固。

  山南市贡嘎县顿布曲果寺僧人次仁坚才说:“通过教育实践活动,我们深刻认识到寺庙作为社会基层组织,僧尼作为普通公民,遵守宪法和法律是应尽的义务和责任;深刻认识到如果不学法、不懂法、不守法,道德底线就可能缺失,思想防线就可能有偏差,就可能出现违法行为。因此,我们组织大家认真学习法律知识,进一步增强了僧人的法治意识和观念,树立了国法大于教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主动自觉接受法治宣传教育,以自己的行动争做遵纪守法的好僧人。”

  林芝市朗县巴尔曲德寺僧人旦增多吉说:“研究挖掘藏传佛教经典,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每一名藏传佛教教职人员应尽的责任和使命。佛经中的‘无学道业皆空’指出了学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我们要践行爱国爱教、利国利民的根本要求,加强闻思修、提升讲辩著,精进学识、精思渐悟,深入领会藏传佛教经典的核心要义,融会贯通,把握其中蕴含的深刻哲理,把佛教教义与自身实际、历史背景与社会现实有机结合起来进行综合思考,形成符合时代进步的认识、符合藏传佛教健康传承的见解。”

  会议强调,藏传佛教历来就有爱国护国的优良传统,进入新时代,宗教界代表人士和寺庙僧尼要提高政治站位、明辨是非、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钻研佛教经典、不断扩大知识面、加强主动服务;树牢法治意识、严持戒律、践行社会新风尚,成为一名新时代好公民和受人尊重的宗教人士。

(中国西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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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石建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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