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近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教育厅、科协联合印发《关于确定第三批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的通知》(内市监知发字〔2019〕258号),确定呼和浩特市南马路小学等16所学校为第三批“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试点期间自2019年9月至2021年9月。
据了解,各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教育局、科协要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要求,组织指导本地区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工作,并将此项工作作为知识产权强国、强区建设、知识产权文化环境提升工程的重要内容和抓手,不断加大组织保障和推动力度,培育试点学校开展知识产权教育工作,指导非试点学校开展青少年知识产权宣传普及活动,切实落实各项措施。
2016年,自治区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工作开展以来,共培育国家级试点学校6所,自治区级试点学校40所,其中,少数民族试点学校7所,农村牧区试点学校2所,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工作已覆盖全区12个盟市、2个计划单列市,并延伸至旗县级和农村牧区学校,为自治区青少年普及知识产权知识、提升知识产权意识、培育知识产权文化起到了积极作用。
第三批自治区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为:呼和浩特市南马路小学;内蒙古北方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第三中学;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学府路中学;乌兰浩特朝鲜族学校;通辽市蒙古族学校;赤峰市翁牛特旗乌丹第一中学;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巴彦宝力格小学;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蒙古族中学;锡林郭勒盟乌拉盖管理区蒙古族学校;乌兰察布市直属蒙古族小学;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第一小学;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民族职业高中;乌海市职业技术学校;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第五中学;阿拉善左旗蒙古族学校;满洲里市第二小学。
(编辑:程艳)最新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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