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开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绝对贫困“清零”专项行动
来源:新华网 赵静 发布日期:2019-08-26浏览(10)人次 投稿收藏

  8月13日,青海省民政厅下发《青海省社会救助兜底脱贫绝对贫困“清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针对全省17个贫困县、170个贫困村、7.7万贫困人口及全省已脱贫建档立卡对象,提出多项救助举措,确保到2019年底,现行扶贫标准下贫困地区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村全部退出,贫困县全部摘帽,全省贫困人口按期实现整体脱贫,实现绝对贫困“清零”目标。

  《方案》要求各地全面开展困难群体排查,建立排查台账,对贫困地区长期支出型贫困的家庭和符合单人施保条件的纳入农村低保范围,确保“不漏一户,不少一人”。

  同时,《方案》对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按规定程序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对符合扶贫条件的农村低保家庭和特困供养人员,按规定程序纳入建档立卡范围;对贫困地区农村贫困人口(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对象、建档立卡对象)按每户每年800元标准给予取暖救助;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自理能力的困难家庭,按低保标准全额补助;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自理能力的比较困难家庭,月人均救助水平提高20元,低保标准不低于320元/月;一般困难家庭月人均救助水平提高20元,低保标准不低于220元/月;将原认定办法中一、二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扩大至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二级肢体残疾以及一、二级的视力残疾人,多种残疾造成大部分劳动能力丧失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同时符合其他认定条件的可纳入特困供养保障范围。

  《方案》要求各地及时足额发放孤儿和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推动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帮扶救助;落实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等政策。

  目前,社会救助兜底脱贫绝对贫困“清零”专项行动正在推进中。省民政厅将督促指导各地充分发挥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强化部门协作配合,统筹解决好社会救助兜底脱贫中存在的问题。同时,按照目标任务、时间节点和完成时限,强化跟踪问效,确保各项措施在9月底前取得明显进展和成效,推动“清零”行动取得更大进展、更强实效。

(编辑:李鹏臻

[字号: ]


网站声明
本网站是国家民委主管的大型公益性网站,所收集的资料主要来源于互联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及用于网络分享,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也不具有任何商业目的。如果您发现网站上内容不符合事实或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电话:010-82685629 电子邮箱:zgmzb@sina.com
感谢您对我网的关注!

最新新闻

专题

更多>>
  • 中国民族报系列评论员文章——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重要讲话
  • 绿色转型,节能攻坚——2024年全国节能宣传周
  • 中国民族报系列评论员文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
  • 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2023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