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青海西宁市打造绿色发展样板城市、建设新时代幸福西宁,启动实施“高原绿”、“西宁蓝”、“河湖清”等六大建设行动取得明显进展。
坚持把“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作为幸福西宁的成长坐标,以生态保护优先原则为基本取舍标准,推进产业和城市转型升级,关停并转了一批高污染企业,在城区停建了一批高层商住建筑并实施绿化改造,人居环境改善对经济发展产生促进作用,经济增速连续三年位居全国省会城市前列。
部署推进绿色发展样板城市建设,制定出台《西宁市建设绿色发展样板城市促进条例》,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和力度完成涉水工业企业深度治理,取缔或责令整改小散乱污企业,完成畜禽养殖禁(限)养区划定和整治,推动河湖长制管理全覆盖,森林覆盖率提高到34.1%,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位居西北五省省会城市第一,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绿色发展公众满意度位居全国前列,人民群众共建共享“绿水青山·幸福西宁”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不断增强。
单独成立市委绿色发展委员会,出台实施了《西宁市建设绿色发展样板城市促进条例》《西宁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规规章,建立并推动市环保督察办公室常态化运行,研究建立全市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有效促进了生态环保领域制度条件、法治环境、组织保障、社会氛围、治理能力的大幅提升。
(编辑:李鹏臻)最新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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