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日常行为、维护公共秩序、推进乡风文明、保障群众权益……7月3日,青海省民政厅发布消息,由省民政厅牵头,联合省委组织部等八部门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实施意见》印发实施。到今年年底,全省所有村(社区)将实现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全覆盖。
《实施意见》明确了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制定(修订)和实施工作坚持党的领导、合法合规、发扬民主、价值引领和因地制宜等。重点提出,要把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作为推动移风易俗,提升乡风文明的重要载体和有效抓手,重点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倡导婚事新办,遏制天价彩礼,明确规定结婚彩礼、嫁妆数额、宴席规模、亲友随礼标准,简化迎娶程序,杜绝或减少名目繁多的红包礼金,遏制大操大办;倡导家庭乔迁、孩子出生、老人祝寿、学生升学等喜事,不收礼金、不办或俭办宴席,减轻人情消费负担;倡导厚养薄葬,提倡节俭治丧,简化治丧程序,防止借机敛财;倡导诚实劳动,反对“等靠要”。教育引导农牧民群众通过诚实劳动脱贫致富,改善生活条件,反对不劳而获,过度依赖政府救助的“懒汉”行为。
(编辑:张雪娥)最新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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