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升座、开光等佛事活动,维护佛教清净庄严,促进佛教健康传承发展,7月1日,中国佛教协会发布《关于规范升座、开光等佛事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当前,个别佛教活动场所和教职人员在举办升座、开光等佛事活动中,存在比阔气、讲排场、盲目攀比、追求奢华等不良现象,引起社会讥嫌,损害了佛教清净庄严的形象。
为此,《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佛教协会、中国佛教协会西藏分会要正确认识升座、开光等佛事活动的宗教内涵和意义,不可舍本逐末。要积极引导本地区各寺院教职人员把时间和精力主要放在持戒修行、闻思经典、弘法利生、服务社会上来。可以适当加强佛事活动中讲经说法的内容,使信众在庄严有序的佛事活动中接受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熏陶,从而引导信众向善向上、正信正行。
《通知》强调保持升座、开光等佛事活动的神圣庄严。不可背离佛教精神,使佛事活动世俗化、庸俗化。佛教教职人员不得为非佛教活动场所和非宗教用品举行“开光”等宗教活动。升座、开光等佛事活动应简朴庄重,不可追求排场、盲目攀比、奢靡豪华、扰民伤财,要发扬佛教节俭惜福、朴实无华、淡泊名利、清净庄严的优良传统。
《通知》要求适度控制升座、开光等佛事活动的规模。参加升座、开光等佛事活动的人员应以本地区、本寺院的佛教四众弟子为主,不宜过多跨省(自治区、直辖市)邀请佛教界人士参加。未受中国佛教协会委派,中国佛教协会会长、副会长及秘书长、副秘书长一律不得以中国佛教协会负责人身份参加升座、开光等活动。
据悉,升座法会是指寺院新任住持就任法席举行的仪式。仪式中,住持要升座说法,故称之为“升座”。其意义在于向僧众宣告正式履行住持职责,并提醒新任住持明了自身责任,增强担当意识。住持所居住处称之为“方丈”或“丈室”,方丈一词渐渐引申指代住持,故信众或社会人士一般称寺院住持为方丈。方丈是住持的另一称谓,两者并无大小、尊卑之别。开光,是指佛像、佛塔建成后,邀请高僧大德领众诵经祈祷,其意义在于赋予新塑造的佛像神圣庄严等宗教特性。开光的范围是佛像、佛塔,不包括其他佛教用品,更不应为汽车、楼盘、手表等世俗用品进行所谓的“开光”。
(本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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