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天下安。作为国家治理最末端、服务群众最前沿,基层最大特点是既“接天线”又“接地气”,其治理效能关乎执政根基与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甘肃兰州市考察强调,“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基层治理和社会治安做得更扎实”,为我们切实提高基层治理效能提供了根本遵循。运用好这一基层社会治理的宝贵经验,在传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对于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提高基层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强化服务意识,推动力量下沉。“上面千把锤,下面一根钉”。广大基层干部就是确保各项政策落地生根的“那根钉”。推动更多党员干部力量下沉一线为基层减负松绑,不仅可以分担基层繁杂的事务,而且更有利于承担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及时回应群众关心关切。通过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推动基层干部不断提升服务意识,把更多时间和精力放到了解和把握群众的真实想法和需求上,把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来办,带着深厚的感情去办,用心用力用情做到“围着群众转、带着群众干、解决群众盼”,让治理效能无形中得到提升。同时,通过把更多的资源、服务、管理下移至基层,为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提供更为坚实的支撑。从地方创新实践看,天津探索创建市、区、街乡镇三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形成“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的矛盾纠纷化解模式,不但从根子上破除了形式主义的顽疾,而且也达成基层减负的目标,为提升基层治理效能提供了很好的实践蓝本。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去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集中力量抓好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大大小小的身边事、贴心事、具体事要不断融入基层治理的设计,把服务群众、造福群众作为基层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基层可感可及的民生问题有很多,既包括“菜篮子”“米袋子”“果盘子”方面的供给富裕,也包括孩子们上学、年轻人就业、老年人医养方面的有效供给等。对广大人民群众来说,化解一次邻里纠纷、疏通一次厨房下水道、点亮几盏路灯、硬化一段泥泞道路等,都能带来肉眼可见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基层干部要时刻把群众安危冷暖放在心上,把民生实事办到群众的心坎上。唯有把发展成果不断转化为群众更好的生活品质,基层治理才能有从“愿景”到“实景”的提升。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人民群众是基层治理现代化的主体,基层治理归根到底是为了群众,也需要依靠群众。提升基层治理成效,必须创新组织群众、发动群众的机制,健全为民谋利、为民办事、为民解忧的机制,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畅通群众参与渠道,搭建多元化协商平台,拓展群众参与的广度和深度,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让人民群众有干头、有盼头。比如,上海杨浦五角场街道为解决一墙之隔的高档商品房社区和老旧小区绕路带来的出行不便、服务资源难共享等问题,通过区域联手将一堵墙建成“睦邻门”,这道门不仅解决了街区居民互动往来和资源共享的堵点、痛点,而且是打通民意民情的“共建之门”“共治之门”“共享之门”。重庆璧山区“积分制”“院落制”“清单制”、广西东兰“一线工作法”、北京东城区“小院议事厅”、宁波鄞州区“达人工作法”等,这些“微创新”从不起眼的细节入手,激发基层群众的创造活力,为解决基层难题提供了务实管用的新途径。这些“微创新”成功的关键,是从群众关心的事情入手,扎扎实实办实事、解难题,找准了“微创新”的发力点,提高了治理精准度,画好了治理“同心圆”,值得各地借鉴推广。同时,还要以数字化、智能化赋能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处理基层矛盾的风险预警、指挥调度、闭环处置能力,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为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增添科技力量。
作者:卓成霞(山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山东社会科学院政策研究室研究员)
(编辑:马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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