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颁布以来首次!178个单位、294名个人获表彰
来源:中国民族报官方微信 发布日期:2023-05-12浏览(10)人次 投稿收藏

  5月10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表彰大会暨2023年国家语委全体委员会议在京召开。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民族二处等178个单位获“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称号,田静、周作明等294名个人获“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个人”称号。这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自2001年施行以来的首次表彰。

  会议指出,“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是党的二十大报告的明确要求,是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对新时代新征程语言文字事业发展作出的战略性部署。在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国普通话普及率超过80%,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国务院批准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表彰”,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颁布以来的首次表彰,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会议强调,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助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服务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推普工作中形成的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至上、坚持服务大局、坚持依法施治、坚持统筹推进的基本方略和原则需长期坚持。

  会上宣读了《教育部 国家语委关于表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国家语委委员单位有关同志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颁发奖牌和证书。4名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以及中央宣传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民委、广电总局的有关同志作交流发言。

  会议以视频方式召开。国家语委委员和联络员、教育部有关司局和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北京市教委负责同志、北京市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等140余人在主会场参会。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同志、省级语委成员单位代表、各地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代表在分会场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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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个人名单.docx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名单.doc

  

(编辑:程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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