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藏自治区宗教界代表人士座谈会在拉萨召开。会议强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积极推进藏传佛教中国化,引导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为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会议指出,在全区藏传佛教界人士和寺庙僧尼中深入开展“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以下简称“三个意识”)教育活动,是推进依法治藏、提升依法管理宗教事务能力和水平的一项基础工作,广大宗教界代表人士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要树牢国家意识,把爱国情、强国志、报国行融入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之中。要树牢公民意识,树牢国大于教、国法大于教规、公民大于教民的法治观念。要树牢法治意识,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原则,促进藏传佛教健康传承。
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嘎玛泽登汇报全区“遵行四条标准、争做先进僧尼”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宗教界代表人士珠康·土登克珠、扎西坚才、贡桑旺堆等作交流发言。大家结合各自实际,畅谈了参加教育实践活动的收获和体会,充分表达了宗教界人士热爱党、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人民领袖、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旗帜鲜明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不断增进“五个认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积极推进藏传佛教中国化的信心决心。
西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中国佛协西藏分会常务副会长、西藏佛学院院长珠康·土登克珠发言说:我们从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在全区宗教界深入开展“三个意识”宣传教育的重大意义,深刻理解开展“三个意识”宣传教育是自治区党委对藏传佛教界的深切厚爱。我们引领藏传佛教界人士、寺庙僧尼认真学习“三个意识”教育十个专题,把握核心要义、明确目标任务,遵行“五个有利于”标准,增进“五个认同”,使“四条标准”成为藏传佛教界代表人士的行为准则、“三个意识”成为寺庙僧尼的基本要求。中国佛协西藏分会坚持以上率下、带头开展宣讲。两名正副秘书长担任宣讲分团常务副团长,12名副会长担任宣讲分团副团长,有关常务理事、理事担任宣讲团成员,深入寺庙阐释“三个意识”,开展宣讲。
中国佛协西藏分会理事、副会长,赤龙寺活佛贡琼说:作为自治区、拉萨市和林周县三级宗教界宣讲员,我反复研读自治区下发的宣讲提纲,确保宣讲精准深入。经常与僧众交流探讨,倾听他们对学习宣讲的意见建议。在宣讲过程中,注重宣传党中央对西藏的特殊关心,紧密联系全区近年来经济社会的发展、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寺庙修行和生活环境的改善等身边实实在在的变化,帮助僧尼坚定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的信心和决心。注重宣传宪法、宗教事务条例、教义教规等,让僧尼提升法治意识的同时,推动藏传佛教教风建设。注重宣传宣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紧密联系藏传佛教中爱国爱教、以戒为师、利益众生等内容,教育僧尼正信正行、勤修三学,积极推动藏传佛教中国化,引导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此前,西藏自治区宗教界“三个意识”教育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调度推进会。据了解,西藏自治区党委召开宗教界“三个意识”教育动员部署会以来,各宣讲总团立即行动,认真准备,积极开展相关工作,激发了广大僧尼的爱党爱国热情,为宗教界“三个意识”教育深入推进奠定了良好基础。
《中国民族报》(2023年1月10日 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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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石建杭)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