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思想认识,增强做好民族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回顾党的民族工作百年历程,总结概括我们党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刻阐明了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历史方位、工作主线、制度保障、实现方式,科学回答了新时代民族工作举什么旗、走什么路等重大问题,是党的民族工作实践的最新总结,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的根本遵循。
全省各级民宗部门从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把学习好领会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做好民族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上来,统一到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上来,努力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抓好民族工作这个“国之大者”,切实让新时代江苏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见效,不断汇聚起全省各族人民扛起光荣使命、谱写崭新篇章的磅礴力量。
要学懂弄通、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准确把握新时代民族工作的任务要求,自觉把江苏民族工作放在历史方位中思考,放在全国大局中谋划,放在“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的工作全局中推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江苏贡献。
要深刻认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历史必然性、极端重要性和现实针对性,充分认识理解“十二个必须”的深刻内涵,坚定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做好江苏民族工作。
着力聚焦主线,增强做好民族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
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召开后,江苏省深入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召开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座谈会。制定出台《江苏省“十四五”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规划》。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增强做好民族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就要下一番绣花功夫,精细化开展各项工作。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我们要胸怀“两个大局”、牢记“国之大者”,切实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民族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要高起点推进少数民族聚居地方发展,找准实现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的发力点,找准乡村建设的衔接点,更好地促进全省各族群众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
二要狠抓政策落实。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为重要抓手,以各族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目标,广泛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着重狠抓相关政策的落实,支持民族聚居地方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三要完善硬件设施。通过创建更多“红石榴家园”等服务平台,发挥“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优势,努力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民族团结进步的重要阵地。更好地统筹城乡建设布局规划和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努力实现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全覆盖,让越来越多的少数民族群众投身江苏改革发展”。
四要促进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充分发挥江苏资源优势,走出去打造“红石榴夏令营”“手拉手”“民族一家亲”等活动,请进来打造“格桑花开·南京墨竹周”“(江)苏克(州)一家亲石榴计划”“万里鸿雁传真情”等活动,促进受援地与江苏干部群众在互相交往中增加了解、增进感情。
五要做好对口支援帮扶工作。以更高标准做好对口支援帮扶工作,着眼更好服务党中央治疆方略、治藏方略和民族工作,自觉把改善民生、凝聚人心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帮扶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让民族地区群众切身感受到党中央的关怀、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祖国大家庭的温暖,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使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牢不可破。把实施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和“红石榴就业行动”作为促进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具体行动抓紧抓好,切实肩负起为全国发展探路的重大责任,让更多民族地区群众到中东部地区就业创业、居住生活,更多内地企业到边疆地区、西部地区投资兴业、开发建设,促进共同发展、共同富裕。
六要坚持依法治理。依法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着力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压紧压实责任,夯实基层基础,不断提高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的能力水平,推动新时代江苏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
坚持协同推进,增强做好民族工作的合力
近年来,全省各级民宗部门自觉坚持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格局,为做好新形势下全省民族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要加强各级党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确保各级统战部门有效发挥好牵头作用。要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方法,不断提高各级民族部门做好民族工作、解决民族问题的能力和水平。要强化“一盘棋”思想,把民族工作纳入全省各地“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新型城镇化、高水平小康等工作相衔接,做到系统组织、同步部署、协调推进。要围绕更好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对省民宗委兼职委员单位进行调整,进一步明确各委员单位的职责,各司其职做好民族工作。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治考察、巡视巡察、年度综合考核。
(作者为江苏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民宗委主任)
(编辑:马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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