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共建共享辽河之滨美好家园
来源: 营口市民宗局供稿 发布日期:2020-12-25浏览(10)人次 投稿收藏

  营口市位于辽宁沿海经济带的正中,是东北第二大港口城市,是多民族聚居的美好家园。党的十八大以来,营口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积极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

  夯实民族团结进步的物质基础。营口市利用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加大对少数民族聚居村产业发展扶持力度,增强发展后劲,切实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巩固脱贫成果。通过实施项目,整合财政、住房城乡建设、文化旅游、扶贫等方面的资金,统筹推动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助力各族群众增收。紧密结合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将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纳入营口市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实施方案,加强政策支持和经费保障等,通过实施水渠改造、路基建设、灌溉井、饮用水、恒温库等一大批惠民项目,壮大村集体经济规模,助力产业发展。在总结营口市“十三五”工作经验基础上,做好营口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

  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营口市委、市政府将党的民族理论和政策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定期听取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情况汇报,对民族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2020年出台《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施方案》,细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民族地区发展、繁荣民族文化、提升民族工作水平五大方面21项举措。在营口市少数民族文化艺术馆、希望广场、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等场所,通过宣传车、宣传展板、标语、手册以及民族歌舞演出等形式,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每年围绕不同主题,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比如,西市区胜利办事处平安社区、立新社区和盖州市归州办事处归州村经常组织居民自创、自编、自演文艺节目,既丰富了群众文化生活,又深化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

  提升民族工作法治化水平。营口市民宗局牵头建立了卫生、人社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协调管理机制,充分调动整合社会资源,延伸社会管理的“手臂”和“触角”,共同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积极探索寓管理于服务的新模式,充分发挥协调联动机制最大效能,帮助各族群众解决在经商、务工、就学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坚持法治思维,依法管理民族事务,确保民族事务治理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举办民族工作干部依法行政培训班,交流工作经验做法,提升法治意识,提高执法水平。

 

(编辑: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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