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日起就把消灭剥削、消除贫困、实现共同富裕作为始终不变的追求和使命。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以彻底解决困扰中华民族几千年的贫困问题、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为目标,根据不同历史时期的具体国情提出了消除贫困、实现共同富裕的一系列具体措施,不断推进扶贫脱贫工作取得重大成就。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
早在新中国成立之前,毛泽东同志就明确指出:“现今中国的贫困问题主要是由已经被推翻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制度造成的”,要解决中国的贫困问题就必须推翻旧的社会制度,建立新的制度,“社会主义是中国的唯一出路”,“只有进到社会主义时代才是真正幸福的时代”。以毛泽东同志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为了从根本上解决中国人民的贫穷问题,实现中华民族的解放,团结带领全国人民进行了长期艰苦卓绝的斗争,终于推翻了压在中国人民头上的三座大山,建立了社会主义新中国。
新中国成立后,面对极其贫穷落后的社会发展状况,以毛泽东同志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选择了从改造旧的生产关系即经济基础入手彻底改变中国贫穷落后的面貌,通过社会主义改造建立了社会主义经济基础,领导人民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毛泽东同志指出:“全国大多数农民,为了摆脱贫困,改善生活,为了抵御灾荒,只有联合起来,向社会主义大道前进,才能达到目的。”他认为,建立在封建经济基础之上的小农经济因为不能形成规模化生产,因此不可能使中国彻底摆脱贫困,只有建立合作社才是使人民群众由穷苦变富裕的必由之路。1955年7月,毛泽东同志在《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报告中明确提出了“共同富裕”的思想,他指出:“在逐步地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和逐步地实现对于手工业、对于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同时,逐步地实现对于整个农业的社会主义的改造,即实行合作化,在农村中消灭富农经济制度和个体经济制度,使全体农村人民共同富裕起来。”在1957年发表的《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中,毛泽东同志明确提出要在几年内“使现在还存在的农村中一小部分缺粮户不再缺粮,除了专门经营经济作物的某些农户以外,统统变为余粮户或者自给户,使农村中没有了贫农,使全体农民达到中农和中农以上的生活水平”。在新中国极端贫穷落后的生产力基础上,引导广大农民通过互助合作方式走上社会主义道路,这无疑是从根本上解决中国贫困问题的重要探索。同时,我们党带领人民艰辛探索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重要成果也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开辟奠定了坚实的物质、理论和制度基础。
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标志着我国进入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改革开放初期,我国总体经济发展水平仍处在较低水平。邓小平同志曾指出,“我们干革命几十年,搞社会主义三十多年,截至一九七八年,工人的月平均工资只有四五十元,农村的大多数地区仍处于贫困状态”。按照中国政府确定的贫困标准,1978年,农村贫困人口为2.5亿人,占农村总人口的30.7%。这种严峻的贫困现实以及人民群众迫切要求尽快摆脱贫困、走向富裕之路的愿望,要求我们党和政府必须通过改革开放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尽快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邓小平同志强调,“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要消灭贫穷”,“中国要解决十亿人的贫困问题,十亿人的发展问题……只能靠社会主义”,“我们要坚持社会主义,要建设对资本主义具有优越性的社会主义,首先必须摆脱贫穷”。在摆脱贫穷的基础上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他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从1986年开始,我国开始实施有计划、有组织、大规模的农村扶贫开发。199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了《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1994—2000年)》,对扶贫开发做出了宏观规划和设计。1997年9月,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强调“国家从多方面采取措施,加大扶贫攻坚力度,到本世纪末基本解决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进入21世纪后,我国扶贫开发的战略重点开始从解决温饱为主转入巩固温饱成果、加快脱贫致富的阶段。2002年11月召开的党的十六大再次强调要“提高扶贫开发水平”,“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发展扶持力度”。2007年10月,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改革开放使“人民生活从温饱不足发展到总体小康,农村贫困人口从两亿五千多万减少到两千多万”,明确提出“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逐步提高扶贫标准和最低工资标准,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等民生建设目标任务,使扶贫攻坚任务继续向纵深发展。201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了《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明确要求把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作为主战场,把稳定解决扶贫对象温饱、尽快实现脱贫致富作为首要任务,实行扶贫开发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衔接。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大局出发,把扶贫开发摆在治国理政的突出位置,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全面打响脱贫攻坚战。党的十八大强调要“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和扶贫开发,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努力让人民过上更好生活”。党的十九大后,党中央把打好脱贫攻坚战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三大攻坚战之一,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脱贫攻坚作出新部署,强调要“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
习近平总书记始终把消除贫困、实现共同富裕视为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我们党的重要使命,指出:“如果贫困地区长期贫困,面貌长期得不到改变,群众生活长期得不到明显提高,那就没有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那也不是社会主义”。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从社会主义本质要求和党的初心使命出发,把扶贫开发工作的战略地位和作用提高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2013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考察时首次提出“精准扶贫”概念。2013年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对精准扶贫战略和相关政策体系进行了顶层设计。2015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正式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扶贫开发的基本方略,并开始全面打响脱贫攻坚这场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重大战役。2017年10月,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了“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战略任务,强调“让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是我们党的庄严承诺”。
2020年3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指出,“我们在脱贫攻坚领域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彰显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优势”。脱贫攻坚工作艰苦卓绝,收官之年又遭遇疫情影响,各项工作任务更重、要求更高,习近平总书记号召全党全国人民“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定信心、顽强奋斗,以更大决心、更强力度推进脱贫攻坚,坚决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坚决夺取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坚决完成这项对中华民族、对人类都具有重大意义的伟业”。可以说,今年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后,我国将提前10年实现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减贫目标,这无论对中国还是全世界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作者系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北京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编辑:闫若之)最新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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