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应急管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来源:中国民族报 川民 发布日期:2020-02-18浏览(10)人次 投稿收藏

  近日,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下发通知,要求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应急管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通知要求,所有宗教活动场所一律实行封闭管理。在疫情解除前,全省宗教活动场所、宗教院校一律实行封闭管理,不得向信众开放。宗教院校一律延期开学,学生不得提前到校。驻留在场所内的教职人员不得随意外出,严格请销假制度。坚持勤洗手、戴口罩、定时测体温,坚持分餐制,避免一切形式的人员聚集。驻留在场所外的教职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就地观察、休整,疫情未解除不得返回宗教活动场所。

  再次开展拉网式全覆盖排查。各地民宗部门要组织力量再次对场所和人员进行拉网式、全覆盖摸排,全面掌握所有教职人员近期行程情况,彻底摸排与疫情严重地区人员、与疑似病人或患者有接触的教职人员和场所其他人员,做到不漏一处、不漏一人。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对排查出的人员不得隐瞒,一律按规定及时有效进行隔离观察,切实做好生活及防护物资保障和心理疏导等工作。

  充分发挥宗教团体在疫情防控中的积极作用。各级民宗部门要支持、指导各宗教团体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广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各级党委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和科学防疫有关知识,引导教职人员自觉接受、主动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和民宗部门检查,做好宗教活动场所消毒杀毒和个人防护。要教育引导广大教职人员和信众不信谣、不传谣,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中国民族报》(2020年02月18日 07版)

中国民族报·宗教周刊:zjnews@vip.163.com

(编辑:石建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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