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前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主办的民族地区县域文旅产业发展70年研讨会上,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研究》课题组发布了《民族地区县域文旅产业发展指标(2017—2018年)》。
据介绍,2018年课题组抽取了内蒙古、广西、宁夏、西藏等16个省、自治区的71个市、民族自治县(旗),通过调查研究,测算出民族地区县域文旅产业发展指标。民族地区县域文旅产业发展指标由文旅产业发展、经济发展、道路交通、文旅产业资源和县级政府支持5个一级指标以及26个二级指标、109个三级指标构成。根据测算,民族地区县域文旅产业发展总指数排名前三的县(市、旗)是湖北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云南玉龙纳西族自治县、贵州普定县。
通过对评测结果进行分析,课题组认为,民族地区县域文旅产业发展总体水平偏低,文旅产业规模小,对县域经济带动能力不强,但已成为县域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且发展较为快速;民族地区县域文旅产业发展总指数呈现均值分数段密集而高分段和低分段分布较少的情况;省区层面区域优势不突出,省区内各县(市、旗)的文旅产业发展存在明显差距;民族地区县域文旅产业发展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的关联度不高,民族地区丰富的文化资源很有可能促使文旅产业发展后来者居上,但要重点关注文化资源向文化资本的转换;县级政府对文化产业的扶持是文化产业发展至关重要的因素之一;民族地区县域文旅产业发展得益于党的十八大以来道路交通基础设施的大力建设,道路交通指数与文旅产业发展指数的相关性高于经济发展指数与文旅产业发展指数的相关性。
课题组认为,未来民族地区县域文旅产业发展应从省级层面规划基层的文旅产业联合发展,形成合力,打造区域性文旅产业的发展优势;要继续加强财政对民族地区县域文旅产业的扶持,因地制宜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要探索解决民族地区丰富的文化资源转换为文化资本的途径,推动民族地区县域文旅产业快速发展。
(编辑:闫若之)最新新闻
专题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