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中指出,思想政治受洗礼,重点是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传承红色基因,始终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忠诚于马克思主义。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回顾党在云南民族宗教工作领域的革命和建设历程,以及所传承的红色基因、优良传统,必将为坚定理想信念、勇担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使命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一
我们党自成立伊始,就自觉肩负起中华民族先锋队的历史使命和责任担当。云南地下党组织建立初期,就认识到民族工作的重要性。王德三任中共云南临委书记期间,在省临委设置了研究和领导少数民族的机构——少数民族问题委员会。中共云南特别支部成立后,王德三主持制定了《少数民族问题大纲》,撰写了中国共产党首部民族工作文献《苗夷三字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少数民族宣传党的思想和主张,在少数民族地区产生了广泛影响。1928年召开的党的第六次代表大会通过了关于民族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关于民族问题的决议》。
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的基本原则,尊重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把广大少数民族群众和各族信教群众紧紧团结在党的周围,这是我们党自始至终坚持的优良革命传统。1935年4月,红军在长征过云南寻甸时非常注意民族平等,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受到乡亲们欢迎。1936年4月,红二、六军团长征路经中甸(今云南香格里拉),部队严格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赢得了藏族僧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1935年和1936年红军长征经过昭通、曲靖、昆明、楚雄、大理、丽江、迪庆等少数民族地区时,播下了革命的种子,根植了各族人民在党的领导下共同为实现共产主义而奋斗的革命理想和信念。据党史研究,在解放战争时期,云南省各级地下党组织和全体党员中没有一个人叛党。
新中国成立初期,毛泽东、周恩来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对云南省委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提出了“团结第一、工作第二”的工作方针及坚持“慎重稳进”的工作要求。云南省委、省政府按照党中央的要求,相继向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派出访问团、工作队、民族贸易队、医疗队等,采取“和平协商”“直接过渡”,以及多予少取、只予不取、民族贸易“三照顾”等特殊政策,帮助各族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困难和问题,疏通民族关系、消除民族隔阂,迅速在这些地区建立了基层组织和基层政权。
1950年2月,中共云南省委成立,按中央要求坚持“团结第一、工作第二”的方针,深入开展“依靠民族干部去团结各族群众”工作。1950年8月,中央民族访问团云南分团在异常艰苦的条件下走遍少数民族村村寨寨,与少数民族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以心换心、以心交心。这些工作的开展,迅速赢得了广大少数民族群众对中国共产党和新中国的认同和衷心拥护,奠定了我们党在云南少数民族地区和各族人民中坚实的执政根基。随后,云南成功进行了民族地区民主改革和社会制度变革,引导各族人民走上社会主义道路,为云南历史性的巨变和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根基。
1950年7月,云南省人民政府根据中央和西南局的指示设立云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1951年初,中共云南省委民族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同年8月云南省委批准成立中共云南省人民政府民族事务委员会党组,负责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和中央、云南省委对民族工作的决定和指示,标志着新中国云南民族工作翻开了新的篇章。
普洱民族团结“誓词碑”和西盟民族团结“盟誓塔”,是云南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弥足珍贵的红色基因及优良革命传统的集中体现。1951年元旦,普洱红场召开千人大会,赴京参加新中国成立后第一个国庆观礼团的普洱少数民族上层人士宣传了参观学习中的所见所闻和体会,并和上千名群众以剽牛、喝咒水等传统仪式,盟誓永远跟着共产党走,立下“誓词碑”。同年1月中旬,澜沧县边工委于今西盟县召开“佧佤山区各民族团结保家卫国大会”,并举行盛大的剽牛、喝咒水及传统“垒石盟誓”活动,立下“盟誓塔”,表达永远听党话、跟党走的决心。参加国庆观礼团和盟誓活动的傈僳族头人李保、佤族青年岩火龙,还用生命捍卫了“誓词碑”“盟誓塔”精神。1951年5月,56岁的李保被盘踞境外的国民党军残部诱捕,面对严刑他坚守誓言,英勇就义;9月,19岁的岩火龙面对敌人的威逼利诱,始终拒绝收回誓言,最后饮弹自尽。中共中央办公厅秘书室在1953年12月21日给西盟县的回信中指出:“李保、岩火龙两同志为国牺牲的光荣事迹,将为人民所永远纪念。”
今天,民族工作进入新时代,民族团结“誓词碑”“盟誓塔”精神将焕发出更加灿烂的光芒。我们传承红色基因,发扬革命传统和优良作风,就要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实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而努力奋斗。
二
2015年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要求云南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战略,闯出一条跨越式发展的路子来,努力成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谱写好中国梦的云南篇章。这为新时代云南民族工作指明了方向,成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根本遵循。当前,做好云南民族工作,就要在革命传统教育、红色基因传承中坚定理想信念、牢记性质宗旨,通过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不断提升党性修养,在不息奋斗中践行初心使命,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重要论述,紧紧围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共同目标,勇担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使命,进一步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
一是始终坚持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
“千村万寨一个太阳照”,党的领导是做好一切工作的根本保证。要坚持“在云南,不谋民族工作就不足以谋全局”的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理论和方针政策,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为重大政治责任、使命担当,作为“一把手”工程纳入各级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放到工作全局中思考、研究、谋划,做好顶层设计,牢牢把握民族工作领导权和主动权。
二是始终坚持人心是最大的政治,把争取人心当作民族工作最大的政治任务。
我们要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充分发扬党的统一战线、群众路线的优良传统,满怀深情做好民族工作。进一步加强民族地区基层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全覆盖、功能全覆盖;结合兴边富民行动,深入推进“边疆党建长廊”建设,进一步激发边疆各族群众“心向党”“跟党走”“感党恩”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党在民族地区的执政基础。
三是始终坚持守护民族团结生命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民族团结是我国各族人民的生命线。要始终坚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线,秉持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价值取向,把弘扬民族团结“誓词碑”“盟誓塔”精神作为战略性、基础性、长远性工作来做,进一步创新和深化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绵绵用力、久久为功。
要进一步激发和增强各族群众珍视民族团结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并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努力构建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促进各族群众更好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相知相亲相惜、交往交流交融,倡导各民族文化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共同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深化“自强、诚信、感恩”“心向北京、拥护核心”“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等教育实践活动,不断增进“五个认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四是始终坚持培养民族干部,壮大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骨干力量。
“石做柱木做柱,干部人才是顶梁柱。”做好民族工作关键在党、关键在人。要坚持“不懂、不会做民族工作的干部不是云南的好干部”“不抓民族工作的领导干部不称职,抓不好民族工作的领导干部也不称职”的政绩观,大力培养、充分信任、放手使用一批批少数民族好干部,并不断壮大熟悉民族工作的各族干部和各类人才骨干力量,使之成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中坚力量。
五是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发展作为解决民族问题的总钥匙。
“大磨小磨都绕不开一个磨心”,就是要始终坚持经济建设这一中心,把发展作为解决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各种问题的总钥匙。要进一步推动云南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与扶贫开发“双融合双促进”,将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如期实现全面小康作为示范区建设当前的首要任务,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努力缩小地区之间、民族之间的发展差距,确保各民族共享发展机遇和发展成果。突出重点,精准发力,深入实施“三区三州”脱贫攻坚、沿边地区扶贫开发、乡村振兴战略,以及云南省兴边富民工程及改善沿边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三年行动计划、“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创建工程,不断巩固提升民族地区教育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水平。深入实施云南省民族文化“百项精品”“百名人才”工程,推动民族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并促进民族文化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努力培育新的发展增长极,把云南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六是始终坚持法治思维,深入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公有理婆有理,法治才是硬道理。”要始终坚持和依法维护各民族一律平等的民族工作基本原则,进一步增强法治思维,依法管理民族事务。要牢固树立“各民族都是一家人,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的信念,把“一家人”的思想作为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立场,把“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作为为各族群众谋幸福、实现各民族共同发展进步的根本途径;要始终把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作为云南深入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一项主要任务,注重差别化政策的制定和实施,统筹、协调和平衡各种利益关系;不断建立健全与民族区域自治法相配套的地方性法规及民族政策体系,维护和促进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重要的法治保障。
七是始终坚持充分发挥示范区建设的示范引领作用,讲好民族团结“云南故事”和“中国故事”。
2015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指出,云南民族关系亲密融洽,民族工作成绩突出,这是云南最可宝贵的财富。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对云南各族人民最大的鼓励和鞭策。因此,我们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要以全省、全国及全球的大视野和大格局,充分发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引领作用。
要积极鼓励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先行先试,在示范区建设中创新性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让大理州郑家庄这样的民族团结和谐之花开遍云南大地。加强理论研究和经验总结,努力形成一批可以复制推广的“云南经验”,进一步强化与中央和地方主流媒体的合作,定期策划重大主题宣传,讲好民族团结进步的“云南故事”,进一步增强示范区建设宣传的高度、广度和示范效应。要主动服务和融入“一带一路”建设,主动服从服务于国家睦邻、富邻、安邻周边外交大局,增强公共文化产品供给和国际传播力,讲好“中国智慧”“中国方案”中正确解决民族问题的“中国故事”。
(作者单位: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编辑:闫若之)最新新闻
专题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