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记者从宁夏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获悉,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区各地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扎实推进脱贫富民战略实施,脱贫攻坚成效显著。全区7年累计减贫79.53万人,贫困发生率从2012年底的22.9%下降到2018年底的3%,下降了19.9个百分点。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汇报的关于检查《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反映,宁夏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12年的4856元增长到2018年的9299元,深度贫困地区贫困发生率由2016年底的19.2%下降到5.2%,78个深度贫困村脱贫退出,全区1102个建档立卡贫困村有993个脱贫出列,盐池、隆德、泾源、彭阳县已脱贫摘帽;在国家扶贫开发成效考核中,2016年、2017年宁夏均获得“较好”等次,2018年上升为“好”等次;在国家东西部扶贫协作考核中,宁夏闽宁协作2017年、2018年连续获得“好”等次第一、二位。
目前宁夏贫困群众“两不愁”基本解决、“三保障”有效加强。在教育扶贫方面,各地全面加强控辍保学力度,2018年共劝返辍学中小学生9473人,劝返率99%;建立从学前到大学全程精准资助体系,安排7.36亿元资助贫困学生45万人次;投入11.3亿元实施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持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惠及学生26万人。
在健康扶贫方面,政策已覆盖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贫困患者住院均实行“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建档立卡人口住院合规费用个人报销比例达90%以上;全区75%以上的乡镇卫生院建设实现了标准化,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实现全覆盖。
在危窑危房改造方面,各地坚持分类指导、因户施策,严格落实补助标准,2018年底至今,已安排危房改造资金5.5亿元,危房改造开工11069户,占年度任务2.9万户的38.2%,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保障率达到95.2%。
(编辑:张雪娥)最新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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