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办公厅9日发布消息,截至6月底,2016年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内蒙古的49项整改任务,完成整改35项,剩余14项正在加紧推进。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草原生态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的100项整改任务,完成整改39项。
在当日召开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新闻发布会上,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包钢介绍,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草原生态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的100项整改任务中,立行立改的13项任务完成整改8项,其余任务年底前完成;应于2018年底前完成的22项任务全部完成整改;应于2019年底前完成的26项任务完成整改9项,其余17项任务正在整改中;应于2020年完成的39项任务正在全面推进。
为推进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内蒙古从抓好“一湖两海”生态治理、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开展专项整治等方面从严从实推动问题整改到位。
据悉,目前呼伦湖生态治理一期工程18个项目全部竣工,完成投资12.08亿元,主要水质指标总体保持稳定向好趋势,保护区野生动物种类稳步增加;乌梁素海生态治理共实施规划内项目47项,完成投资34.3亿元,总体水质为Ⅴ类,局部水质Ⅳ类,鸟类种群数量明显恢复;岱海生态治理共实施治理项目24个,完成投资26.7亿元,综合营养状态由中度降为轻度,周围湿地面积和栖息鸟类数量增加。
针对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内蒙古均制定了三年行动计划,推动解决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海市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问题3700余个。全区共落实河湖长6694人,推进黄河、辽河、松花江等重点流域综合治理,生态环境部督办的63个水源地环境问题全部销号。全区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全面完成,总体环境质量优良。
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问题多数在全区具有普遍性,2019年,内蒙古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四大专项行动,一是对全区自然保护区的矿山退出、矿山整治以及违规征占用草原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二是对全区城镇、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排放不达标、中水回用和固废处理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三是对全区水源地保护、地下水超采、黑臭水体治理等开展专项整治,四是对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海市等大气污染比较严重的城市开展专项整治。通过实施四大专项行动,防止类似生态环境问题反复发生。
(编辑:张雪娥)最新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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